上个月我揣着攒了半个月工资买的内场票,蹲在上海体育场的看台上看钻石联赛,女子100米决赛结束后,场边的大屏幕按惯例放起了田径史女子百米的经典时刻,第一个跳出来的画面,就是个留着大波浪卷发、指甲涂得亮得晃眼的女人,穿着一边露腿一边包到脚踝的荧光紫比赛服,冲过终点线时抬头扬起的笑,比现场的追光灯还亮,我旁边坐的是个刚高考完的00后小姑娘,拽了拽我的袖子问:“姐,这姐们是来参加运动会的还是来走秀的?跑得也太快了吧?”我跟她说,这是格里菲,全名格里菲斯·乔伊纳,你现在看到的这一幕,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女子100米决赛,她跑出的10秒49的世界纪录,到今天35年了,没人破得了,小姑娘瞪圆了眼睛:“35年?我妈都没这么大!她也太牛了吧?”
是啊,直到现在,还有太多人对格里菲的印象停留在“最会穿的女运动员”“美甲狂魔”,却忘了她是田径史上公认的“女子短跑第一神人”,是把人类女子百米的极限,硬生生往上提了一大截的存在。
很多人记得她的美甲和紧身服,忘了她是把女子百米极限拉进10秒5区间的神
格里菲的成长史本身就是一部爽文,1959年她出生在洛杉矶最穷的黑人社区,家里有11个孩子,小时候连吃饱饭都难,更别说买新衣服、报兴趣班,她7岁那年第一次接触跑步,是社区组织的儿童田径赛,她穿着妈妈改小的旧连衣裙,扎着绑了蝴蝶结的小辫子,跑赢了所有比她大两岁的男孩,拿了人生第一个冠军,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自己是为跑步而生的,同时也确定了另一件事:就算是跑步,她也要漂漂亮亮地跑。
1980年代初,格里菲已经是美国小有名气的短跑选手,但所有人都觉得她就是个“一流边缘”的运动员:最好成绩10秒96,距离世界纪录还差0.8秒,加上她总爱琢磨穿什么、涂什么颜色的指甲油,不少媒体暗戳戳说她“心思没放在训练上,就是个花架子”,面对这些质疑格里菲从来没辩解过,直到1988年的美国奥运选拔赛,她一出场就炸了整个田径圈。
第一场预赛她就跑出了10秒49的成绩,现场裁判第一反应是计时器坏了——毕竟之前的女子百米世界纪录是10秒76,她直接把记录砍了0.27秒,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现在的男子百米选手直接跑出9秒30,比博尔特的世界纪录还快0.28秒,完全超出了所有人对人类极限的认知,后来反复核对计时器、风速,确认成绩有效,现场所有观众站起来鼓掌,镜头扫到格里菲的时候,她正举着自己刚做的荧光粉美甲对着镜头晃,笑得一脸嚣张。
后面的汉城奥运会成了格里菲的个人秀:100米金牌、200米金牌、4*100米接力金牌,200米跑出的21秒34的世界纪录比10秒49还“离谱”,35年过去,现在女子200米的顶尖选手最快也就跑到21秒4几,差了快0.1秒,连记录的边都摸不到,更有意思的是,她每场比赛的造型都不重样:指甲有时候画美国国旗,有时候贴满亮片,她自己设计的单腿紧身比赛服后来还申请了专利,当时保守的美国田径协会找她谈话,说她“着装不得体,影响比赛风气”,她直接回怼:“我穿得舒服跑得也快,你们要是看不惯就闭上眼睛,反正我冲线的时候你们只能看到我的后背。”
我一直觉得,格里菲最牛的地方从来不是破了多少纪录,而是她从一开始就没把外界对女运动员的刻板要求当回事,很长时间里,大众对女运动员的默认要求都是“去女性化”:要剪短头发、要素面朝天、要穿宽宽大大的运动服,但凡你爱美一点,就有人说你“不务正业”“心思没放在训练上”,格里菲偏不,她就要穿得好看,就要涂漂亮的指甲,就要顶着大波浪卷发跑步,还要比所有人都跑得快,用实力把所有质疑的嘴都堵上,这才是真的酷。
关于她的质疑声飘了35年,可没人能否定她把“女性美”焊在了田径跑道上
从格里菲跑出10秒49的那天起,质疑声就从来没停过,很多人说她成绩突飞猛进肯定是用了禁药,不然不可能在29岁的年纪一下子把成绩提升0.47秒,这种质疑一直持续到她去世都没消下去,1998年,格里菲38岁的时候因为先天性癫痫发作在家中去世,尸检报告公开,她的体内没有任何禁药成分,飘了10年的质疑声才慢慢停了下来。
其实格里菲在1989年就急流勇退选择了退役,不是因为怕被查,而是她想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设计运动服、做儿童运动公益,她小时候买不起好看的运动服,只能穿妈妈改的旧衣服,所以她退役后创立了自己的运动品牌,专门给普通女孩设计既好看又舒服的运动装,还常年泡在洛杉矶的贫困社区,给黑人小孩上免费的田径课,她当时跟媒体说:“我小时候总有人跟我说,穷人家的孩子别总想着臭美,能跑就不错了,我现在有能力了,就想告诉那些小女孩,你可以爱美,也可以跑得快,这两件事从来不冲突。”
去年我做女子田径运动员生存现状的选题,采访过浙江省队的短跑运动员小宋,她是02年的,练100米已经10年了,她跟我说,刚进队的时候教练明令禁止留长发、涂指甲油,说这些东西都会“分散注意力、影响速度”,她青春期的时候爱漂亮,偷偷留了齐肩发,被教练看到当场就给剪了,她躲在厕所哭了一下午,后来她刷到格里菲的比赛视频,看到格里菲涂着那么长的指甲都能跑世界纪录,她鼓足勇气去找教练,说休赛期的时候想做个裸色美甲,绝对不影响训练,教练犹豫了好久还是同意了,现在小宋比全锦赛的时候,还会在指甲上贴个小小的银色钻,她跟我说:“每次摆臂的时候看到指甲上的钻闪一下,我就觉得我能跑得更快一点,格里菲能行,我也能行。”
我特别能理解小宋的感受,我们的体育圈对女运动员的要求,很长时间里都是默认要“消解女性特质”,好像你只要有一点符合大众认知里的“女性偏好”,就是不专业、就是不够努力,这种偏见本质上是对女性运动员的不尊重,好像女性的美和专业能力是互斥的,格里菲的出现就是打碎了这种偏见,她用自己的成绩告诉所有人,女性的美从来不是负担,反而是力量的一部分,你完全可以既漂亮,又强大。
35年过去,我们为什么还在怀念格里菲?
那天钻石联赛散场的时候,那个00后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走在我前面,扎着高马尾,指甲上涂着和格里菲同款的荧光紫,背着运动包,包里还插着一双钉鞋,她边走边给妈妈发语音,声音亮得很:“妈我今天看到个特别牛的阿姨,留大波浪涂美甲都能跑世界第一,我暑假留个长头发怎么了,你别再说我臭美影响训练了啊!”风把她的马尾吹起来,我恍惚间好像又看到了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跑道上,那个扬起下巴冲过终点线的格里菲,她的大波浪卷发被风吹起来,指甲上的亮片闪得晃眼。
其实我们都知道,格里菲的世界纪录大概率还会保持很多年,甚至可能永远都没人能破,但我们怀念格里菲,从来不是只怀念那两个冷冰冰的数字,而是怀念她带来的那种可能性:原来女孩不用活在别人的标准里,不用为了所谓的“正确”就磨平自己的所有特质,你看现在的赛场上,谷爱凌参加冬奥会的时候每次上场前都会化个美美的滑雪妆,还会自己设计滑雪服;郑钦文打网球的时候会戴自己喜欢的耳环,输了球哭的时候也会先补个口红;吴艳妮跑跨栏的时候,胳膊上的纹身贴和编的小辫子每次都能上热搜,还有现在的女子运动服,有紧身的、有露腰的、有各种荧光色的,不再是以前那种千篇一律的黑灰色,这些变化背后,其实都有格里菲的影子。
我之前看到有人说,格里菲是田径场上的一场梦,她的记录太离谱,她的人生太短暂,好像风一吹就散了,但我反而觉得,格里菲是一阵永远不会停的风,她吹过了35年的时光,吹过每一个想要跑、想要美、想要做自己的女孩身边,那天钻石联赛女子100米的冠军是美国选手理查德森,她冲线的时候,指甲上也涂着亮闪闪的荧光粉,和格里菲当年的一模一样,你看,风从来没有停过,那些敢做自己的女孩,永远都会沿着她跑过的路,一直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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