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杭州的傍晚,我攥着半瓶冰红茶靠在文三路街头球场的铁丝网上歇气,刚打完半场的T恤湿得能拧出水,旁边卖冰粉的小摊飘着红糖水的甜香,场边还站着几个穿校服的小孩,举着手机等着拍场上的精彩进球,那天的主角是个穿欧文11号球衣的高二男生,后来我知道他叫小宇,留着半长的脏辫,运球的时候花活特别多,连续两个胯下衔接转身就晃开了防守人,挑篮得分的瞬间,场边的小孩还发出了几声欢呼。
可没等小宇退防,防守他的中年大叔直接把球抱在了怀里,皱着眉冲他喊:“你这翻腕了啊,违例,得分不算。”小宇愣了一下,攥着球衣下摆解释:“叔我刚才手腕都没翻到90度,哪有翻腕?”“我打了二十多年球,是不是翻腕我还看不出来?”大叔的声音提高了几度,旁边几个一起打球的中年人也跟着附和:“现在的小孩打球都不看规则,就会玩些花里胡哨的歪门邪道。” 我站在旁边看得清楚,那个动作确实是规则的擦边球,手腕角度刚好卡在临界值,放到职业赛场上都是可吹可不吹的尺度,放在全是爱好者的野球场,本来根本没必要较真,可那群大叔不依不饶,最后直接放话:“再玩这种违规动作,你就别来我们这个场打。”小宇的脸涨得通红,他知道自己辩不过这群“老资历”,场边还站着特意来看他打球的同班女生,他咬了咬嘴唇,捡起放在场边的背包,头也不回地走了,连剩下的半瓶脉动都没拿。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们天天在体育圈说“规则至上”,可当“被禁”的范围从伤人的垫脚、肘击,蔓延到一个不伤害任何人、只是有点擦边的花式运球动作时,我们禁的到底是什么?
被禁的“野球场灰色动作”:规则的边界到底在哪?
我特意去查过最新的FIBA篮球规则,“翻腕”也就是携带球违例,定义是“队员在运球过程中,使球在手中有明显的停留,或者将手置于球的下方(翻腕角度超过90度)”,可哪怕是执法CBA的职业裁判,对于“明显停留”的界定都存在主观偏差,经常出现同一种动作这场吹了那场没吹的情况,不知道野球场上的普通爱好者,哪来的底气笃定自己的判断就是唯一正确的标准? 更有意思的是,现在野球场上被“默认禁止”的动作,早就不止翻腕这一种,我前阵子在上海洛克公园打球,碰到一伙中年球友,提前就给所有上场的人定规矩:禁跳步、禁欧洲步、禁急停后仰,理由是“这些动作容易撞人,不安全”,我当时听得哭笑不得,跳步和欧洲步都是篮球运动里的常规进攻动作,只要控制好力度根本不会伤人,说白了无非是他们年纪大了脚步跟不上,防不住这些动作,就用“禁动作”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场上优势而已。 还有更离谱的,去年我刷到过一个山东某个高校的野球场视频,几个男生不让一个女生上场打球,说“女生打球菜,浪费场地”,相当于直接把女性参与者“禁”在了球场之外,视频下面还有不少人附和:“野球场本来就是男人打的地方,女生凑什么热闹?”可规则里从来没有写过女性不能打篮球,这些人口中的“规矩”,本质上不过是既得利益者自己制定的霸王条款而已。 我自己打球也菜,身高不到一米七五,速度不快,准度也一般,刚打球的时候经常被人吹走步、吹翻腕,一开始我还会争辩两句,后来干脆就不和陌生人组队了,找了几个同样爱好篮球的朋友,每次打球之前都提前说好规矩:只要不故意垫脚、不挥肘伤人,哪怕你抱着球跑两步都不算违例,我们打球就是为了出一身汗、玩得开心,不是为了争那点输赢去当裁判,我们这个局打了三年,从来没因为规则吵过架,有时候有人做了个特别花哨的山姆高德或者拜佛动作,哪怕明显带点翻腕,大家也只会起哄叫好,根本不会揪着规则说事。 在我看来,规则存在的意义从来不是为了限制人的快乐,而是为了保护参与者的公平和安全,如果一个动作既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破坏最基本的公平,只是因为不符合某些人心中的“标准”就要被禁,那这种规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当“被禁”成了懒政的借口:我们真的需要“零风险”的体育吗?
野球场上的“私刑禁止”只是缩影,这几年我见过太多被官方明令禁止的民间体育活动,禁的理由千奇百怪,但核心逻辑都一样:怕出事、怕担责。 我表弟在广州读初中,去年上半年他们学校直接禁了所有课间球类运动,包括篮球、足球、羽毛球,理由是上个月有个学生打篮球的时候摔骨折了,家长找到学校大闹了一场,学校怕再出现类似的安全事故,干脆一刀切,规定课间和午休时间学生只能在教室或者走廊活动,不能跑跳,更不能玩球,我那段时间每周和表弟通电话,他都特别郁闷,说他本来成绩就一般,唯一的爱好就是打篮球,平时在班里没什么存在感,每次打球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发光的,现在学校不让打球,他上课都经常走神,总盼着赶紧放学,躲在学校外面的小巷子里偷偷拍两下球,有次拍球的时候不小心砸到了路过的校长,还差点被记了处分。 后来还是十几个喜欢打球的学生家长一起联名找学校交涉,说总不让孩子运动也不是办法,学校才松了口,允许大家每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课在球场打球,前提是必须要有老师在场监督,一旦出现受伤的情况,责任由家长自己承担。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前几年跑酷火的时候,很多城市的公园直接把跑酷爱好者赶出去,说“爬高上低太危险,摔了我们担不起责任”;2022年极限飞盘爆火,因为很多飞盘爱好者租足球场玩,引发了足球爱好者的不满,不少球场干脆直接禁止飞盘入场,宁可空着场地也不让飞盘玩家用;还有我们小时候都玩过的“斗鸡”,也就是单脚站立把另一条腿架在膝盖上撞人的游戏,现在几乎所有的小学都把这个游戏列进了“课间黑名单”,理由是容易摔倒受伤。 我特别不能理解的是,体育本身就是带有一定风险的活动,哪怕是最安全的跑步,都有可能崴脚、摔倒,难道我们就要因为这点风险,把所有能给人带来快乐的体育项目都禁掉吗?我们总说现在的孩子体质差,近视率高,不爱出门运动,可当他们好不容易对某项运动产生兴趣的时候,我们的第一反应不是支持,而是怕担责直接禁掉,那他们怎么可能爱上体育? 去年我去日本东京旅游,在新宿的一个街头公园里看到特别有意思的场景:十几岁的小孩在台阶上玩滑板,旁边的空地上几个年轻人在打棒球,角落还有几个白发老人在玩门球,大家各玩各的,互不干扰,也没有保安过来赶人说“这个运动太危险不能玩”,我当时特意问了旁边的一个留学生,他说日本的公共公园只要不破坏公共设施、不影响其他人,几乎不会禁止任何运动,哪怕是看起来很危险的小轮车、攀岩,只要在指定的区域玩,都不会有人管。 比起怕担责就一刀切禁止,给爱好者划定安全的活动区域、做好安全防护提示,才是真正负责任的管理方式,一禁了之确实省事,可被禁掉的,是无数普通人对体育的热爱啊。
别让“被禁”,掐灭普通人的体育火苗
上周我又在文三路的街头球场碰到了小宇,他还是穿那件欧文的11号球衣,旁边站着七八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每个人手里都拿着篮球,在场上玩得特别开心,他看到我还主动过来打招呼,说上次被那群大叔赶出去之后,他就和几个同样喜欢街球的朋友自己组了局,每次打球之前都提前和场上的人说好,只要不伤人,什么花哨动作都可以做,翻腕、走步这些只要不是太过分,都不会有人吹。 “现在我们每次打球,旁边都围好多人看,”小宇挠挠头笑得特别开心,“大家都说看我们打球比看那些大叔打有意思多了,还有几个初中生特意过来找我学运球的花活。”我站在场边看了半小时,他们确实打得热闹,有人做了个穿裆过人的动作,全场都起哄叫好,有人运球的时候不小心掉了球,大家也只会开玩笑,根本不会有人揪着规则不放。 看着他们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天天说要推广全民健身,要让更多人爱上体育,可体育从来不是少数职业运动员的特权,也不是只有动作标准、符合规则才有意义,对于普通人来说,打篮球不一定非要打进CBA,跑酷不一定非要拿世界冠军,我们参与这些运动,无非是为了下班放学之后出一身汗,和朋友玩得开心,在运动中找到一点成就感和快乐而已。 我从来不反对禁止那些故意伤人的动作,也不反对在正式比赛里严格执行规则,但是对于普通人参与的业余体育活动,真的没必要把规则卡得那么死,更没必要随便就把某个动作、某类参与者、某个项目一禁了之,如果有一天,野球场上不能玩花活,公园里不能玩滑板,学校里不能玩球类运动,所有人都只能按照所谓的“标准”,做那些完全零风险、毫无乐趣的运动,那我们推广全民健身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前阵子看到国家体育总局发的文件,说要放开对民间体育赛事的限制,鼓励大家参与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我当时特别感慨,其实想要让更多人爱上体育真的很简单,少一点“禁止”,多一点包容,少一点怕担责的懒政,多一点站在爱好者角度的考虑,就足够了。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在下班之后去球场上肆无忌惮地打一场球,不用怕被人吹翻腕,不用怕被人赶下场,能痛痛快快地出一身汗,就是最好的全民健身了,别让各种各样的“被禁”,把普通人本来就不多的体育乐趣,一点一点都掐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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