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到大卫·戈金斯最新的采访,主持人问他怎么看待网上很多人说他是“非人类”、天生就有扛造的基因,他叼着牙套笑:“我19岁的时候连跑100米都要吐,爬三层楼喘得像要死掉,你说我有天赋?我的天赋就是敢扇那个说‘我不行’的自己耳光。”
这句话我盯着屏幕看了三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戈金斯成了全网年轻人的“励志吉祥物”:跑不动步的时候放他的演讲,加班熬不动的时候看他的地狱周记录,甚至考研考公的人都把他的照片贴在书桌上当“考公门神”,但我发现很多人对他的认知,都停留在“狠人”“自虐狂”的标签里,很少有人真的读懂他的故事,到底能给我们这些普通人带来什么。
你以为的“天选狠人”,曾经是连面试资格都拿不到的失败者
很多人不知道,戈金斯拿的人生剧本,比你我手里的烂10倍都不止。
他8岁之前跟着开夜店的父亲生活,每天要在夜店打工到凌晨2点,擦杯子、收拾垃圾,稍有不慎就会被父亲用皮带抽得满身是伤,后来母亲拼了命带着他和哥哥逃到别的城市,才终于摆脱了家暴的阴影,但新的生活没好到哪去:他有先天性阅读障碍,小学成绩常年全班倒数,因为是黑人,经常被同班同学堵在巷子里揍,被扔石头、骂侮辱性的词汇,那段时间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吃——披萨、可乐、炸鸡,只要能塞进嘴里的高糖高热量食物他都吃,体重一路飙到297磅(约270斤),穿最大号的T恤都遮不住肚子上的肉。
高中毕业后他没考上大学,找了个消杀员的工作,每天穿着闷不透气的防护服,背着几十斤重的药桶给人喷蟑螂,一个月赚不到1000美元,连房租都快付不起,24岁那年他在家闲得无聊打开电视,刚好看到海豹突击队的招募纪录片,镜头里的士兵在泥水里摸爬滚打,在冰海里泅渡,脸上没有一点痛苦的表情,反而带着笑,他突然脑子一热:“我也想去。”
第二天他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招募站,负责招聘的军官上下扫了他一圈,差点笑出声:“兄弟,你这个体重跑半英里都得进医院,还想进海豹突击队?你要是能通过初选,我把我这顶军帽吃下去。”
戈金斯没说话,转身走了,我特别理解他当时的心情,去年我在健身房认识了想考警校的小周,19岁,182斤,3公里第一次测跑了28分钟,最后半公里是扶着腰走下来的,蹲在操场边抹眼泪,说他爸是干了一辈子的老刑警,他从小就想穿警服,“但我是不是真的不是这块料?”
你看,所有被生活按在地上摩擦过的人,第一反应都不是“我要赢”,而是“我是不是真的不行”,戈金斯那天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坐了一下午,看着镜子里胖得连脖子都看不见的自己,他突然想:“我已经烂成这样了,再坏还能坏到哪去?大不了就是被笑话呗。”
“舒适区去死”:他的逆袭是把“不可能”拆成了1000件“咬咬牙就能做”的小事
很多人以为戈金斯的减肥逆袭是打了鸡血一样突然爆发,其实根本不是,他的计划傻得要命,甚至有点“笨”。
他给自己定的第一个目标,不是“3个月减100斤”,而是“每天早上4点起床,出门走1英里”,对,一开始他根本跑不动,走1英里都要花40分钟,跑两步就喘得要吐,吐完蹲路边歇两分钟,擦干净嘴继续走,晚上下班了就去社区游泳池游1小时,不管游得快慢,泡在水里动就行,吃饭更简单,戒掉所有的披萨、可乐、炸鸡,每顿只吃鸡胸肉、西蓝花和糙米饭,吃吐了也咽下去。
就这么傻练了3个月,他减了106磅,再去招募站的时候,当初那个说要吃帽子的军官眼睛都直了,当场给他办了初选手续。
接下来的海豹突击队选拔才是真的地狱:5天5夜的“地狱周”,总共只能睡4个小时,要不停跑步、泅渡、爬障碍,冬天的海水冷得刺骨,很多人跑着跑着就失温退赛了,同批次200多个候选人,最后能留下来的不到20个,戈金斯前两次选拔都没撑过去:第一次因为胫骨应力性骨折,医生说再跑就要终身残疾,他硬生生退了;第二次得了急性肺炎加肺水肿,躺在病床上吸氧的时候,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我要是现在放弃,这辈子就还是那个被人看不起的胖小子”。
第三次选拔他咬着牙撑到了最后,脚磨得全是血泡,袜子脱下来的时候连带着撕下来一块皮,他用胶布缠了两层继续跑,最终成了那批候选人里唯一一个通过选拔的非裔士兵,后来他不仅成了海豹突击队的教官,还拿过超级马拉松的冠军,打破了24小时引体向上的世界纪录(4030个),写的《我,刀枪不入》卖了几百万册,成了全世界公认的“世界上最硬的人”。
我把戈金斯的减肥记录给小周看的时候,他眼睛都亮了,我们给他定的计划也一样“笨”:不需要一下子跑3公里,每天早上5点半起来,先绕小区走两圈,再跑1公里,每周加500米;俯卧撑从每天10个开始,每天多做1个;戒掉喝了好几年的奶茶和炸鸡,每天吃够150g蛋白质,中间他也崩过好几次,去年冬天跑的时候路滑摔了,膝盖破了一大块,坐在地上哭说不想考了,我给他发了戈金斯跑马拉松脚磨出100多个水泡的照片,他擦了擦泪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完了剩下的路程。
今年春天他给我发微信,说体测过了,3公里跑了12分47,引体向上拉了18个,政审也过了,马上就要入职了,上周他来健身房找我,带了他爸卤的酱牛肉,说现在所里拉练他每次都跑在前头,同事问他怎么练的,他说他的偶像是大卫·戈金斯。
我一直觉得,戈金斯最厉害的地方从来不是他能跑多远、能做多少个引体向上,而是他根本不信“天赋论”“宿命论”,他知道所谓的“不可能”,都是你脑子里那个懒惰的自己编出来的谎话,你只要把大目标拆成每天能做到的小事,今天比昨天多走一步,多撑1分钟,总有一天你能摸到你想要的东西。
别把戈金斯当“励志符号”,你要学的从来不是“自残式努力”
这几年我见过太多人对戈金斯的误解:觉得他就是个自虐狂,为了赢不要命,他的方法根本不适合普通人,甚至有很多年轻人看了他的视频,平时从来不运动,突然就定计划每天跑10公里,结果跑了3天就膝盖积液,躺了半个月,然后到处说“励志都是骗人的”。
其实戈金斯自己在书里早就说过:“我从来没让任何人学我跑24小时马拉松,也没让你去参加海豹突击队,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心里那个喊‘我不行’的声音,大部分时候都是假的,你不需要挑战人类极限,你只要战胜那个想偷懒、想放弃的自己就行。”
我之前有个粉丝是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996是家常便饭,下班就想瘫在沙发上刷手机,才28岁就170斤,重度脂肪肝,医生说再胖下去就要得糖尿病了,他看了戈金斯的视频,也没脑子一热就去跑马拉松,只是给自己定了两个特别小的规则:第一,每天下班提前两站地铁下车,走20分钟回家;第二,晚上吃完饭别躺着,站着看半小时书,就这么简单的两件事,他坚持了半年,瘦了22斤,上次去体检脂肪肝已经变成轻度的了,他跟我说:“我不需要成为什么狠人,我只要能健健康康陪我女儿长大,这就是我的‘戈金斯时刻’。”
你看,这才是戈金斯精神的真正内核:他的“狠”从来不是跟自己的身体对着干,而是跟那个待在舒适区里不肯出来的自己对着干,你不需要去做那些超出你能力范围的事,你只要在你想点外卖的时候换成减脂餐,在你想躺平的时候站起来走两步,在你想放弃的时候多撑10分钟,你就已经赢了大多数人。
我之前见过不少人吐槽戈金斯,说他“就是个卖励志人设的网红”“他的方法不适合普通人”,我每次都想说,你不需要照搬他的生活,你只要学会他那种“不认命”的劲儿就行,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年纪轻轻就给自己的人生定了型:我学历低,所以我只能干低收入的工作;我体能差,所以我肯定过不了体测;我没有天赋,所以我努力也没用,但戈金斯用他的人生告诉我们:哪怕你手里拿的是最烂的牌,你也有机会把它打好。
我们普通人,为什么现在特别需要一点“戈金斯精神”?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现在网上“躺平”“摆烂”的论调特别多:到处都是“努力不如拼爹”“普通人再怎么努力也跨不过阶级”“反正买不起房,不如混日子”,很多刚20出头的年轻人,就已经觉得自己的人生就这样了,再怎么拼也没用。
但你看看戈金斯的人生:他小时候被家暴、被霸凌,有阅读障碍,体重快300斤,要钱没钱,要人脉没人脉,要天赋没天赋,按现在网上的说法,他的人生早就“烂透了”,根本没有翻盘的可能,但他就是不认命,就是敢跟命运对着干,硬生生把一手烂牌打出了王炸的效果,他能做到,你凭什么说你不行?
我自己对此深有体会,去年我决定辞掉稳定的工作做体育内容账号的时候,身边所有人都反对:“现在做自媒体太晚了,你又不是专业运动员,谁看你啊?”一开始确实难,拍的视频发出去播放量只有几十,写的稿子没人看,有次我剪视频剪到凌晨3点,发出去过了俩小时播放量才23,我坐在电脑前哭,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选错了路,那时候我翻出戈金斯的演讲,他说:“大多数人放弃的时候,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他们只是不知道而已。”我擦了擦眼泪,第二天还是照常起来写稿子拍视频。
就这么硬扛了3个月,我有一条讲“普通人怎么从零开始跑步”的视频爆了,当天涨了5万粉,后来慢慢的关注我的人越来越多,现在我账号有20多万粉丝,每个月的收入是之前上班的两倍,还能经常接到运动品牌的合作,做着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我没有什么天赋,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我就是跟戈金斯学的:想放弃的时候,再多往前走10步。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里,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地狱周”:可能是备考的煎熬,可能是减肥的痛苦,可能是工作不顺心的低谷,可能是人生看不到希望的至暗时刻,这时候你脑子里一定会有一个声音告诉你“放弃吧,你不行的”,你要像戈金斯一样,狠狠扇那个声音一个耳光,告诉它:“我能行,我还能再撑一会。”
大卫·戈金斯从来不是什么天生的超级英雄,他只是一个不认命的普通人而已,他的故事也不是要让你成为第二个他,而是要告诉你:你比你自己想象的要强大得多,你完全可以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今天不想去健身?没关系,换上鞋下楼走10分钟就行;今天不想学习?没关系,先背5个单词、看两页书就行;今天觉得撑不下去了?没关系,深呼吸,再撑10分钟就行,不需要等“准备好了”再开始,现在就动,就是最好的开始,毕竟,人生这场马拉松,能跑到最后的,从来不是最有天赋的人,而是那些不想输的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