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都记得12岁那年和我爸挤在老沙发上看NBA远古录像的场景:屏幕里跳出来一个留着小卷毛、比身边所有人高出半个头的黑人大个,举着球往篮筐里一塞就得分,我撇撇嘴说这人打球也太没意思了,全靠个子高,我爸叼着烟笑:“你知道他一场球拿过100分不?” 那会我刚进校篮球队,打满全场最多拿过18分,当场就觉得我爸是在吹牛皮,躲在房间里翻了一下午篮球杂志,才终于相信真的有这么个人存在——威尔特·张伯伦,一个活在所有篮球迷刻板印象里的“怪兽”,一个被无数标签堆出来的传说,但越长大我越觉得,我们把他的神话编得太圆满了,反而忘了藏在这些夸张数字背后的,是个有血有肉、甚至有点害羞的普通人。
被数字堆出来的“天赋怪”,其实是被误解最深的技术流
关于张伯伦的身体天赋,网上的段子已经够多了:2米16的身高,125公斤的体重,站立摸高2米9,原地起跳能摸篮板上沿,100米跑10.9秒,跳高2米02,甚至扔铅球都能达到专业运动员水平,我大学打院赛的时候,队里有个2米03的中锋,跑两步都喘,那会我们总调侃“要是有张伯伦一半的身体素质,早就拿校赛冠军了”。 但很少有人知道,张伯伦从来不是只会靠身体吃饭的“糙哥”。 很多人说他的单场100分是“刷”出来的,我之前也这么觉得:那场比赛最后一分钟,勇士全队故意犯规停表,所有人都给他喂球,不就是为了破纪录吗?直到去年我找了那场比赛的完整录像来看,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当时没有三分线,所有球队的防守都堆在内线,尼克斯为了防他,甚至派了三个2米05以上的球员全程挂在他身上,他全场36投32中,罚球28罚28中,哪怕队友拼命喂球,换个其他中锋,别说100分,能拿50分都费劲,更有意思的是,他前一天晚上还和朋友打了通宵的扑克牌,早上起来啃了个汉堡就去球场了,赛后采访的时候他还打哈欠说“早知道能拿100分,我昨天就不熬夜了”。 他最恐怖的那个场均50.4分的赛季,场均出场时间是48.5分钟——因为经常打加时,他整个赛季几乎没有休息过一分钟,很多人说这是天赋,但是你要知道,那个年代的球场没有空调,地板是实木的,摔一下能蹭掉一层皮,他每场比赛要被对手拉拽、肘击几十次,能扛下来一整个赛季,靠的根本不只是身体,还有常人想象不到的自律:他从来不喝碳酸饮料,每次球队训练结束之后,都会自己加跑5公里,休赛期别的球员都去度假,他泡在训练馆里练中投和传球,后来他为了适配球队打法改打组织中锋,居然拿了赛季助攻王,是NBA历史上唯一一个拿到过得分王、篮板王、助攻王的球员。 我始终觉得,大家总把他的成就全部归于天赋,其实是对他努力的最大不尊重,你可以说他生在了一个没有对手的时代,但是你不能否认,他把自己的天赋用到了极致,甚至拓宽了篮球这项运动的边界:在他之前,所有人都觉得中锋就应该在篮底下抢篮板、打二次进攻,是张伯伦让大家知道,原来大个子也能运球、能传球、能在中距离投篮,现在的约基奇、恩比德这些“全能中锋”,走的其实是张伯伦半个世纪之前就趟出来的路。
被调侃了半辈子的“两万传说”,其实是他对抗偏见的保护色
说完篮球,绕不开的肯定是那个段子一样的“和两万名女性交往”的传说,我大学宿舍夜聊的时候,大家总拿这个事调侃他,说他是“时间管理大师鼻祖”,甚至有人算过,说他从15岁开始每天要交往1.2个才能达标,肯定是吹牛皮。 这个数字确实是他自己在自传里写的,但后来他在访谈里也澄清过:“我没有说我和两万人发生过关系,我是说我见过这么多喜欢我的女性,很多人只是一起吃了顿饭、聊了会天,我从来不会强迫任何人,也不会碰有夫之妇。”他的一辈子的老对手、也是最好的朋友拉塞尔后来也说,张伯伦私下其实特别害羞,见了陌生女生说话都会脸红,他说这个数字,其实是当时和朋友打赌输了,故意吹的牛。 我之前一直觉得这个事就是个花边玩笑,直到后来看了一本讲60年代美国黑人运动员的书,才懂了他为什么要编这么一个夸张的段子,那个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还非常严重,哪怕你是NBA的顶流球星,去客场打比赛照样住不了当地的白人酒店,有一次张伯伦去堪萨斯打比赛,酒店拒绝给他办理入住,他在球队大巴上睡了一整晚,第二天还得带着伤上场打48分钟,当时的主流媒体对黑人球星的刻板印象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私生活混乱”,你越辩解,他们越觉得你心虚,张伯伦干脆就顺着他们的话说:你们不是觉得我私生活混乱吗?那我就把这个标签夸张到极致,反而没人能拿这个事攻击我了。 其实你看他一辈子都没有结婚,也没有公开的子女,晚年住的大房子里只有他和几只狗,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养养花、打打排球,哪来的时间去见什么两万名女性?我们总喜欢拿这种低俗的段子去消解一个球星的职业成就,但是你仔细想想:一个在巅峰期连酒店都住不了的黑人运动员,要顶着多大的压力才能在球场上拿那么多分?他编出这么一个夸张的传说,本质上是一种对世俗偏见的反抗:我活成你们最看不惯的样子,但我照样比你们所有人都成功。 我后来和朋友聊起这个事的时候总说:咱们别总拿人家的私生活开玩笑,你要是经历过他经历的那些歧视,说不定还不如他坦荡。
和拉塞尔斗了一辈子,他从来不是“输家”
很多人说张伯伦不如拉塞尔,理由很简单:拉塞尔拿了11个总冠军,张伯伦只有2个,甚至有人说他是“软蛋”,关键时候掉链子。 我之前也被这个说法误导过,直到我翻到1972年总决赛的资料:那年张伯伦已经36岁了,手掌骨折,医生说他最少要休息六周,但是他只歇了三天就绑着绷带上场了,第五场生死战他打了47分钟,拿了24分29个篮板,最后带队赢了总冠军,赛后拆开绷带,整个手掌都是紫的,骨头都露出来了,他不是不想赢,只是很多时候,命运确实不站在他那边。 拉塞尔身边有红衣主教,有库西、哈夫利切克一堆全明星队友,而张伯伦早期在勇士队,队友都是别的队挑剩下的,甚至有次季后赛,全队除了他之外,得分最高的队友只拿了12分,他一个人拿了50分35个篮板,还是输了,后来他为了赢球,主动改了自己的打法,以前一场球要投30次,后来他一场只投10次,把精力都放在抢篮板和传球上,他自己都说:“要是我想场均拿40分,我打到40岁都能做到,但是赢球比得分重要。” 去年我刷到拉塞尔的一个采访,是张伯伦1999年因心脏病去世之后,拉塞尔对着镜头哭,说:“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仇人,但是我们每个周都会通电话,他去世前一天还跟我说,等天气暖和了一起去打高尔夫,他还欠我一顿牛排。”两个斗了一辈子的老人,到最后其实是最懂彼此的人:拉塞尔懂张伯伦骨子里的骄傲,张伯伦懂拉塞尔赢球背后的压力。 我一直觉得,用总冠军数去评判一个球员的伟大,是最偷懒的做法,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你不能把赢球的功劳全算在一个人身上,也不能把输球的锅全让一个人背,张伯伦的伟大,从来不需要用冠军来证明:他退役30多年了,NBA的得分、篮板纪录榜单上,前十里还有一半是他的名字,这就够了。
活成传奇的普通人,从来没有被“张伯伦”这个名字困住
很多运动员退役之后,就活在了自己过去的荣誉里,一辈子都在吃“某某冠军”的红利,但是张伯伦不一样,他从来不想只当“篮球运动员张伯伦”。 退役之后他去打排球,直接拿了美国排球联赛的MVP,还进了排球名人堂;他去演电影,和施瓦辛格搭戏,演的都是英雄角色;他做生意,开餐厅、做体育品牌,身价几亿美元;他还自己捐钱建了十几所篮球学校,专门给穷人家的黑人小孩免费上课,我之前看到过一个采访,有个叫迈克的NCAA球员说,他小时候是个小胖子,打篮球特别差,所有人都笑他,有次张伯伦去他的小学做活动,把自己100分比赛的那件球衣送给了他,跟他说:“我第一次打球的时候,连球都拍不稳,没人天生会打球,你不用比别人强,比昨天的自己强就够了。” 你看,这个被我们当成“怪兽”的人,私下里其实是个特别温柔的大家伙,他一辈子都在和“张伯伦”这个标签较劲:别人说他只会打篮球,他就去打排球、演电影、做生意;别人说他是个只会靠身体的糙哥,他就去练传球、当中锋组织者;别人说他私生活混乱,他就安安静静过自己的日子,从来不解释。 我现在打球打了快18年了,偶尔和球友聊起张伯伦,还是有人会说“他的100分是刷的”“两万是吹的”,我一般都不会反驳,因为我知道,我们讨论一个已经去世20多年的传奇,本来就没必要纠结那些数字到底是真是假,我们只要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在那个对黑人充满偏见的年代,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把篮球这项运动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活成了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样子,这就够了。 张伯伦从来不是什么完美的神,他有缺点,爱吹牛,喜欢和人打赌,偶尔也会耍小脾气,但是就是这些不完美,才让他的传奇显得那么真实,他用一辈子告诉我们:人活这一辈子,不用活在别人的定义里,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去成为什么样的人,哪怕最后变成了别人嘴里的传说,也比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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