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和几个喜欢推理的朋友约饭,聊到莫里斯·勒布朗,大家第一反应都是“哦,写亚森·罗宾那个作家啊”,我笑着插了一句:“你们知道吗?他还是百年前法国骑行圈的顶流KOL,影响力不比现在的环法冠军小”,一桌子人都懵了,说我是不是搞体育搞魔怔了,把作家和骑车的搞混了,还真不是,只要你翻一下勒布朗的私人日记和法国卢昂市勒布朗纪念馆的馆藏史料,就会发现,写推理小说真的是他的“副业”,骑行才是刻在他骨子里的热爱。
你不知道的勒布朗:写推理是副业,骑行才是本命
莫里斯·勒布朗出生于1864年的法国诺曼底,正好赶上了近代自行车运动在欧洲爆发的黄金年代,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把自行车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03年环法自行车赛诞生,那段时间的法国年轻人,对骑行的狂热程度丝毫不亚于现在的年轻人追世界杯、追NBA。 勒布朗在22岁那年拥有了自己的第一辆自行车,是一辆重量超过20公斤的钢架通勤车,他在日记里写“我拿到车的当天就从卢昂骑到了勒阿弗尔,全程120公里,回到家的时候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但那种风擦着耳朵飞的感觉,比写完一篇短篇小说还爽”,之后的几十年里,骑行几乎成了他写作之外最重要的事:1902年,也就是环法诞生的前一年,他自己完成了巴黎到鲁昂的240公里往返骑行,比第一届环法的平均完赛速度只慢了2公里/小时;他甚至专门在自己的乡间别墅门口修了一条1.5公里长的爬坡路,每天写稿写累了就去骑两个来回,美其名曰“给脑子充电”。 我自己对这段史料共情特别深,去年我和朋友挑战川藏线的短途骑行段,从新都桥到折多山半山腰,30公里的上坡路骑了4个小时,太阳晒得人头晕,腿软到每蹬一下都觉得要摔下来,当时我坐在路边休息,翻手机里存的勒布朗骑行笔记,看到他写“上坡的时候别盯着山顶看,看你脚下的每一圈踏板,你蹬的每一下都比写一行字更有价值”,突然就觉得劲儿又回来了,那天我最后骑到了海拔4200米的折多山垭口,风裹着雪粒子打在脸上的时候,我突然懂了勒布朗为什么爱骑车:写作是坐在屋子里造梦,而骑行是实实在在地踩出来一条路,那种掌控自己身体、一步步靠近目标的快感,是任何文字都给不了的。 我一直觉得,很多文艺创作者的体育爱好,才是他们真正的能量补给站,就像村上春树跑了几十年马拉松,写出来的文字永远有劲儿;勒布朗骑了一辈子车,所以他笔下的亚森·罗宾永远鲜活,永远有冲破一切束缚的生命力,我们总说“文体不分家”,其实本质上是说,不管是创作还是运动,内核都是对生活的热爱,都是不满足于待在舒适区,永远想去探索更远的地方。
从怪盗绅士的“飞毛腿”,看勒布朗的体育观输出
很多人读亚森·罗宾的系列小说,都只看推理情节,却没发现勒布朗把自己的骑行爱好,偷偷藏在了书的各个角落。 《空心岩柱》里有一段非常经典的追捕情节:罗宾为了躲开警察的围堵,偷了一辆路边的二手自行车,在巴黎的老巷子里窜了17公里,把骑马的警察甩得连影子都看不见,勒布朗写这段的时候,细节真实到像是现场直播:“他把重心压得极低,过石板路的弯道时,轮胎和地面摩擦出细碎的响声,他知道前面第三个巷口有个15度的下坡,所以提前松了半圈踏板,甚至有余力侧头看了一眼追他的警察有没有跟上”,我第一次看到这段的时候刚迷上公路车,甚至拿着这段描写去问我当时的骑行教练,教练看完说“这绝对是常年骑车的人才能写出来的,压弯的重心控制、下坡的预判,一点错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环法赛事解说写的”。 还有他1911年写的短篇《失踪的男爵夫人》里,直接把故事背景放在了一场业余自行车赛上,里面对选手的战术描写、对当时的骑行装备的介绍,甚至对补给点能量棒的配方描写,都和当年的真实情况完全吻合,勒布朗甚至在小说里借罗宾的口说“那些觉得骑车是粗人运动的老爷们,根本不知道一场100公里的骑行需要多少智慧和耐力,这比在法庭上打一场官司难多了”。 我去年去上海参加一场业余公路车赛,赛前热身的时候和一个62岁的老骑友聊天,他说他最早爱上骑车就是小时候看亚森·罗宾的小说,觉得罗宾骑车逃追捕的样子太帅了,那时候国内自行车还很少,他攒了半年的零花钱买了一辆永久二八,骑着车绕着北京城转了一圈,“那时候觉得自己就是罗宾,风一吹,什么烦恼都没了”,现在他退休十多年了,每年都参加24小时骑完420公里的马自骑赛事,最好的成绩是21小时完赛,他手机壳上还印着亚森·罗宾的头像。 我当时特别感慨,我们总说要推广全民体育,要让更多人爱上运动,但是很多人总觉得推广体育就得靠赛事直播、靠明星代言,其实根本不是,文艺作品里藏的这些体育细节,反而能触达更多本来不关注体育的人:一个喜欢看推理小说的人,可能因为勒布朗的描写对骑行产生兴趣;一个喜欢看动漫的孩子,可能因为《灌篮高手》爱上篮球,体育精神的传播从来都不是硬塞给观众的,那些藏在故事里的、有温度的细节,反而能在人心里扎下根。
百年前的“体育平权”实践者:勒布朗的骑行主张,放到今天也不过时
现在很多人说骑行是“中产运动”,没个几万块的碳架车都不好意思说自己爱骑车,其实一百多年前的法国,骑行比现在还“精英化”:一辆普通的自行车相当于普通工人半年的工资,女性骑车更是被认为“有伤风化”,当时的报纸甚至公开说“女性骑车会影响生育,是不道德的行为”。 但是勒布朗根本不吃这一套,他不仅自己教妹妹和女儿骑车,还在1908年自己出钱筹办了法国第一场女子业余自行车赛,赛程30公里,面向所有女性开放,不管是贵族小姐还是工厂女工都能报名,当时很多媒体骂他“离经叛道”“教坏女性”,他专门在《费加罗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反驳:“运动的权利不分性别,就像阅读的权利不分贵贱,一个能蹬着车骑30公里的女性,比十个只会在沙龙里聊八卦的贵妇人更有魅力,她们掌控自己的身体,靠自己的力量到达终点,这是我能想到的最优雅的事。”那场比赛最后有72个女性参加,冠军是一个在纺织厂上班的19岁女工,勒布朗给她的奖品是一辆全新的自行车和500法郎的奖金,那个女工后来成了法国第一代女子职业自行车运动员。 除此之外,勒布朗还在报纸上开了整整三年的骑行专栏,专门教普通人怎么用最便宜的零件改装自行车,怎么科学骑行不受伤,怎么用最少的钱准备长途骑行的装备,他自己骑过一辆10法郎买的二手钢架车,骑了整整5年,车架上焊了三次他都舍不得换,他在专栏里写“骑行的快乐从来不是靠贵的装备堆出来的,你骑10万的碳架车能看到的风景,我骑10法郎的二手车也能看到,只要你愿意蹬,就没有到不了的地方”。 前阵子我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个住在贵州大山里的00后女生,她平时要走2小时山路去镇上的高中上学,攒了3个月的零花钱买了一辆200块的二手山地车,现在每天骑车40分钟就能到学校,她拍了好多自己在山路上骑车的视频,说自己以后要当山地车运动员,要去参加全国比赛,我看到那个视频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想到了勒布朗,想到他百年前办女子自行车赛的事,其实体育的本质从来不是精英化的比拼,不是只有站在领奖台上的人才配叫运动员,不是只有买得起贵装备的人才配谈爱好,体育是给每一个普通人的礼物,它能让大山里的姑娘更快地去上学,能让退休的老人找到生活的乐趣,能让坐在写字楼里的上班族释放压力,这才是体育最珍贵的价值,现在很多人张口闭口就是“装备党”“专业门槛”,反而把很多想参与运动的普通人挡在了门外,这其实是违背了体育的初衷。
别让“标签”困住任何人:勒布朗的体育人生给我们的启示
直到现在,勒布朗的标签依然只有“推理作家”,很少有人知道他为法国自行车运动的普及做了多少贡献,甚至很多体育行业的人都不知道,百年前有个小说家,靠自己的影响力让几十万法国人爱上了骑行。 这其实和我们现在体育行业的困境有点像:很多人对体育的认知依然停留在“竞技”“拿奖”,觉得体育就是运动员的事,普通人只是观众;还有很多人觉得体育内容就得做顶级赛事、就得追球星,普通人的运动故事没人看,但是我自己做了5年的体育内容创作,专门拍普通人的运动日常:开水果店的大哥每天凌晨送完货要跑5公里,说跑步的时候不用想着进货卖货,脑子最清净;当小学老师的大姐下班之后去公园练轮滑,摔了好几次终于学会了交叉步,说“觉得自己还年轻,还能学新东西”;甚至还有70岁的大爷每天在小区楼下玩花式篮球,说“年轻的时候就爱打,现在打不动比赛了,拍拍球也开心”,这些内容的播放量反而比很多赛事剪辑高,后台经常收到粉丝留言说“原来我每天下班走两站路也算运动啊”“看了你们的内容,我明天就去买个滑板试试”。 你看,和勒布朗当年偷偷把骑行细节写进推理小说一样,我们不需要逼着别人去看赛事、去练专业项目,只要让更多人看到运动的快乐,看到普通人也能从运动里获得力量,就是在为体育行业做事,勒布朗一辈子没拿过任何骑行赛事的奖项,他最高的记录也就是一天骑了220公里,但是他影响了几代法国人爱上骑行,这种贡献,不比拿几个环法冠军小。 我一直觉得,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事,都别被标签困住,你不需要因为自己是个“写推理小说的”就不能当骑行KOL,不需要因为自己是个“普通人”就不能爱运动,不需要因为自己没受过专业训练就不好意思去球场、去骑行道,体育的疆域比我们想象的宽得多,每一个认真运动、享受运动的人,都是体育行业的一部分,不需要什么身份背书,也不需要什么成绩证明,你动起来,你就属于这里。 下次你再翻亚森·罗宾的小说的时候,不妨多留意一下里面的骑行细节,说不定那就是莫里斯·勒布朗偷偷藏在推理故事里的,写给所有运动爱好者的小彩蛋,毕竟,那个穿风衣、戴礼帽的怪盗绅士,私下里其实也是个爱骑车、爱吹风的大男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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