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我去亚特兰大出差,特意抽了一晚上去州立农场球馆看老鹰打雄鹿的常规赛,刚进场馆抬头,就看到穹顶最显眼的位置挂着那件紫色的21号球衣,旁边印着烫金的“Human Highlight Film(人类电影精华)”字样,我旁边坐了个头发花白的老黑人,穿着洗得领口起球的威尔金斯复古球衣,见我盯着球衣发呆,主动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子,你知道这哥们当年有多狠吗?乔丹来亚特兰大打球,都得先主动跟他打个招呼。”
那天晚上老鹰输了球,散场后我和这个叫吉米的老球迷在球馆门口的酒吧聊了两个小时,他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1988年扣篮大赛的门票根给我看,说那是他这辈子看过的最棒的篮球比赛,那天我突然意识到,现在很多球迷提到威尔金斯,要么只会说“哦就是那个扣篮输给乔丹的”,要么觉得他就是个只会扣篮的“扣将”,甚至有人说他没有总冠军、没有MVP,根本算不上顶级球星,可在我心里,威尔金斯的传奇,从来不是靠和乔丹绑定、靠几个扣篮集锦撑起来的,他是活生生的、把所有偏见都扣碎的普通人,是真正诠释了“热爱可抵万难”的篮球图腾。
从贫民窟走出来的扣篮疯子,第一次正式扣篮把篮板扣歪了
威尔金斯的人生开局,拿到的是彻头彻尾的烂牌,他1960年出生在法国巴黎——不是什么富二代家庭,是因为他爸爸当时在美军驻法部队服役,没过两年就全家搬回了北卡罗来纳州的贫民窟,家里9个兄弟姐妹,挤在只有两个卧室的小房子里,最穷的时候全家一天的饭钱只有5美元,他小时候穿的鞋都是哥哥姐姐穿剩下的,鞋底破了就塞硬纸板接着穿。
篮球是他唯一的出路,他12岁才第一次摸到正经的篮球,家附近的社区球场就是他全部的娱乐场所,每天放学之后打到路灯亮了才回家,有时候为了抢场地,要跟比他大好几岁的孩子打架,14岁那年他第一次在正式的社区比赛里完成扣篮,隔着对面2米多的中锋跳起来把球砸进筐,落地之后就听见“哐当”一声,那个年久失修的玻璃钢篮板直接被他扣得歪了半圈,场边的管理员追着他骂了半条街,他抱着篮球跑,跑着跑着就笑出了声——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的力量,能把看起来牢不可破的东西砸烂。
后来他进了佐治亚大学,大一就场均拿到21分8个篮板,整个NCAA都知道了这个留着小爆炸头的前锋,扣篮的时候头几乎能平筐,当时NCAA的球评说:“看威尔金斯扣篮,你慢放10遍都觉得是电影特效,他飞在空中的时间比别人长一倍。”1982年选秀,他以首轮第三顺位被犹他爵士选中,但是他公开说“我不想去犹他,我只想留在亚特兰大”,最后爵士没办法,只能把他交易到老鹰,从此开启了他在亚特兰大12年的传奇生涯。
我高中的时候第一次在集锦里看到威尔金斯的扣篮,那时候我刚接触篮球,连三步篮都走不利索,每次看他360度转体大风车的镜头,都觉得这个人是外星人,高二那年我打班级联赛,决赛最后一秒我上篮被对方犯规,裁判没吹,我们输了1分,我当场就把球衣摔在地上,躲在更衣室里哭了一下午,觉得全世界都针对我,后来我翻杂志的时候看到威尔金斯说的一句话:“我小时候连第二天能不能吃饱饭都不知道,这点委屈算什么?你要是不服,就下次赢回来。”我当时就把这句话抄在了我的笔记本扉页,第二年我带着队伍拿了联赛冠军,特意选了21号当我的球衣号码,直到现在我打野球还穿21号。
1988年的扣篮大赛,输了比赛却赢了全世界
提到威尔金斯,永远绕不开1988年的芝加哥全明星扣篮大赛,那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一届扣篮大赛,没有之一,当时所有人都在等他和乔丹的对决,前两轮两个人都拿了满分,到了决赛轮,威尔金斯第一扣就是一个空中折叠背扣,五个裁判全给了10分,第二扣他360度转体大风车,又是满分,第三扣他隔着底线冲进来,空中拉了一个满弓的战斧劈扣,全场观众都站起来喊他的名字,现场解说已经在提前恭喜他拿冠军了。
结果最后一扣,乔丹从罚球线起跳滑翔扣篮,拿到了满分50分,以2分的优势赢了威尔金斯,当时全场都有嘘声,很多人说那届扣篮大赛是“主场黑幕”,毕竟是在芝加哥,乔丹是东道主,后来无数次采访有人问威尔金斯“你是不是被黑了”,他从来都是笑着说:“我和乔丹那天都把最好的自己掏出来了,球迷现在还记得那场比赛,这不比一个奖杯重要多了?”
我之前跟朋友聊起这件事,朋友说威尔金斯就是大度,换别人早就记恨一辈子了,但我知道不是,他不是不在乎输赢,是他这辈子赢过太多次比扣篮大赛难得多的比赛,这点遗憾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从小在贫民窟长大,赢过和饥饿的比赛,赢过和街头小混混的比赛,赢过所有不看好他的人的质疑,一个扣篮大赛的亚军,根本算不上什么失败,反而现在你去搜1988年扣篮大赛的视频,弹幕里一半都在喊威尔金斯的名字,大家都记得他的扣篮比乔丹的更有力量、更有冲击力,这就够了。
后来我做篮球自媒体,剪过一期威尔金斯的扣篮合集,下面有个00后的球迷评论说:“原来他不是只会当乔丹的背景板啊,他的扣篮比乔丹的还好看。”我当时看到这条评论特别感慨,我们总喜欢用输赢给人贴标签,输了的就是背景板,赢了的就是神,可篮球从来不是只有输赢啊,那些能让你记住、能让你热血沸腾的瞬间,才是篮球最本真的意义。
跟腱断了还能场均29分?他比谁都懂什么叫“死里逃生”
如果说扣篮大赛让威尔金斯有了名气,那1992年的跟腱断裂,才真正让他成了传奇,1992年1月28日,老鹰对阵76人的比赛里,威尔金斯在一次无人对抗的上篮时摔倒,队医进场检查之后摇了摇头——跟腱完全断裂,放在90年代,这种伤基本等于宣告顶级球星的生涯结束,当时所有专家都断言,威尔金斯再也跳不起来了,就算能回来,也最多是个角色球员。
可威尔金斯偏不信,他手术后第三天就开始拄着拐杖去训练馆,康复期的前三个月,他每天早上6点就到球馆,先做两个小时的力量训练,然后单腿跳台阶,每次练到腿发抖站不住,康复师让他休息,他说“我多练一分钟,就能早一天回到球场”,那段时间他疼到晚上睡不着觉,有时候练到一半就把康复器械摔在地上,但是冷静两分钟,捡起来接着练,他后来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不能让别人说‘你看,威尔金斯断了跟腱就废了’,我要让他们知道,只要我想,我就能回来。”
11个月之后,威尔金斯复出了,复出第一场打尼克斯,他一上来就隔着尤因完成了一次劈扣,全场观众站起来喊了整整5分钟,那场他拿了30分,那个赛季,他场均拿到29.9分,比受伤前的赛季还高了0.2分,要知道那可是90年代,医疗水平比现在差远了,现在杜兰特跟腱断了回来能拿得分王,大家都觉得是奇迹,可威尔金斯在32岁的年纪,在医疗条件差那么多的情况下,回来还能场均近30分,这根本不是奇迹,是他拿命拼出来的。
上个月我去社区给留守儿童上篮球公益课,有个12岁的小男孩,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左腿比右腿细一圈,但是每次训练他都最早来最晚走,拍球拍得满手是汗也不休息,我问他偶像是谁,他说“是多米尼克·威尔金斯,我看视频说他腿断了还能扣篮,我也想扣篮”,我当时特别感动,把我珍藏了很多年的威尔金斯的签名海报送给了他,告诉他“你看威尔金斯这辈子也没拿过总冠军,但是所有人都记得他,只要你不认输,你就是自己的传奇”。
没有总冠军又怎么样?他的人生从来不需要靠奖杯证明
威尔金斯的生涯,说遗憾真的有太多遗憾:12年亚特兰大生涯,最好的成绩只是东部半决赛,32岁那年,老鹰觉得他年龄大了,二话不说把他交易到了快船,他在新闻发布会上哭着说“我把我最好的12年都给了亚特兰大,我以为我会在这里退役”;后来辗转凯尔特人、马刺,都没能拿到总冠军,35岁的时候去欧洲打球,还拿了欧洲联赛的得分王,很多人说他是“无冕之王”,甚至有人嘲讽他是二流球星,连个总冠军都没有。
可我从来不这么觉得,什么是传奇?难道只有拿了总冠军、拿了MVP才算传奇吗?威尔金斯生涯总得分26668分,排在NBA历史第14位,9次入选全明星,7次入选最佳阵容,他是亚特兰大的城市符号,他让老鹰从一个没人看的小球队变成了全联盟瞩目的强队,他给无数像那个腿有残疾的小男孩一样的人带来了希望,这些东西,难道不比一个总冠军奖杯更重要?
现在的球迷太喜欢用荣誉论英雄了,张口闭口就是“没有总冠军不算超巨”,“历史地位排第几”,可篮球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数据和奖杯啊,它是你小时候在烈日下拍球的汗水,是你输了比赛之后不服输的眼神,是你受伤之后重新站起来的勇气,这些东西,威尔金斯都有,而且比绝大多数拿过总冠军的球员都多。
那天我和吉米在酒吧聊到最后,他给我看他手机里的照片,是他去年去威尔金斯的篮球训练营拍的,60多岁的威尔金斯还能扣篮,头发白了,但是眼神和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吉米说:“我年轻的时候看他打球,觉得他是超人,现在才知道,他不是超人,他只是比所有人都更拼而已。”
是啊,威尔金斯从来不是什么乔丹的背景板,也不是什么只会扣篮的扣将,他是从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孩子,是跟腱断了还能爬回来的勇士,是无数普通人的精神偶像,他用一辈子告诉我们:你不需要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不需要靠别人的认可证明自己,只要你热爱,只要你不服输,你就能扣碎所有的偏见,成为自己的人生的主角,这,才是“人类电影精华”真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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