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列一个“全球篮球界出圈梗最多的球员榜单”,兰斯·史蒂芬森绝对能排进前三,提到这个名字,大家第一反应可能是对着詹姆斯耳朵吹气的名场面,是CBA赛场上标志性的弹琵琶庆祝动作,是在沈阳早市跟大妈跳广场舞的“东北外籍女婿”……很多人把他当球场谐星,觉得他是靠搞怪才被人记住的,但作为看了他十几年球的老球迷,我想说:芬森的魅力,从来都不是“梗多”这么简单。
布鲁克林街头摸爬出来的怪才:篮球一开始是他的“救命稻草”
1990年芬森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贫民区,熟悉美国的人都知道,那地方到处是帮派、枪战和毒品,街头小孩想要混出人头,要么走体育路,要么走歪路,芬森属于幸运的前者。 他小时候家里有5个兄弟姐妹,父母打零工赚的钱 barely 够吃饭,他最早摸篮球是8岁,跟着街上的大孩子打半场,赢了就能分几美元的彩头,够他给弟弟妹妹买面包吃,一开始他个子小,经常被撞得鼻青脸肿,回去也不敢跟家里说,就自己对着垃圾桶练运球,练到凌晨两三点是常事。 我之前翻他的访谈,他说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一件事:12岁那年打街头联赛,对面有个16岁的孩子比他高一个头,全场追着他骂“小矮子滚回家”,他那天憋了一股劲,全场砍了32分,最后赢球的时候,他故意跑到对方面前做了个鬼脸,结果被对方追了半条街,躲在垃圾桶后面才逃过一劫。“从那时候我就知道,只要能赢,做点奇怪的事不算什么”,他笑着说。 高中时期的芬森已经是纽约街头的名人了,连续四年带队拿到纽约州高中联赛冠军,总得分超过2900分,是纽约州高中篮球历史得分王,比之前的纪录保持者、后来的NBA球星马布里还多了400多分,那时候他的“搞怪属性”已经藏不住了:比赛的时候故意对着防守球员做鬼脸,罚球的时候跟场边的观众互动跳舞,教练骂了他无数次,可每次他都能拿30+的得分,最后教练也只能无奈摇头。 2010年NBA选秀,芬森直到第二轮第10顺位才被步行者选中,当时球探给他的报告里写着“球技优秀,但性格不稳定,容易在场上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谁也没想到这个没人看好的二轮秀,后来会成为联盟里最有话题度的球员之一。
NBA的“反詹先锋”?搞怪的背后是藏不住的胜负欲
芬森在NBA的出圈,几乎是和詹姆斯绑定的,最有名的就是2014年东部决赛的“吹气事件”。 当时步行者是东部唯一能跟热火三巨头掰手腕的球队,芬森是球队主防詹姆斯的尖兵,系列赛第五场的一个死球间隙,芬森站在詹姆斯身后,突然对着他的耳朵吹了一口气,詹姆斯当时愣了一下,扭过头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这个画面瞬间传遍了全球。 当时我和发小阿凯在学校食堂看的直播,阿凯是步行者的死忠粉,当时拍着桌子喊“芬森这货是不是脑子有毛病?这时候搞这些不怕吃T?”,可接下来的两个回合,詹姆斯连续两次中投偏出,步行者趁机打了一波8-0,把分差缩小到了2分,后来阿凯跟我复盘那场球,说“现在才懂,芬森那一下根本不是瞎闹,他就是知道詹姆斯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只有这种离谱的事才能打乱他的节奏,他比谁都想赢”。 后来芬森在采访里也证实了这一点:“我研究了詹姆斯的比赛录像,他从来不会被垃圾话激怒,也不会被犯规打乱节奏,那我就做点别人不敢做的事,只要他分心半秒,我们就有机会赢。”那场系列赛步行者虽然最后输给了热火,但芬森场均14分5篮板的表现,还有“反正就是要让詹姆斯不舒服”的狠劲,让所有球迷都记住了这个留着小卷毛的坏小子。 更有意思的是,2018年芬森居然和詹姆斯成了湖人队友,第一次合练的时候詹姆斯主动开玩笑,凑到芬森耳边说“要不要我也吹你一下?”,芬森当时笑得直不起腰,说“哥,那都是工作,现在我肯定帮你拿冠军”,后来詹姆斯接受采访说“我从来没怪过兰斯,那是他的比赛方式,他是我见过最聪明的球员之一,知道怎么用自己的方式帮助球队”。 很多人说芬森是“小丑”,说他的行为不尊重对手,但我反而觉得这才是职业体育最真实的地方:不是每个人都有詹姆斯、杜兰特那样的天赋,普通人想要赢,总得有点自己的“野路子”,只要不伤人,耍点小机灵根本算不上错,芬森的搞怪,从来都不是为了博眼球,是他作为一个天赋不算顶尖的球员,在强者如林的NBA里拼出一条路的生存智慧。
CBA的“东北外籍女婿”:他把这里当成了第二个家
2018年芬森加盟辽宁男篮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看好:这么一个性格跳脱的NBA刺头,来CBA会不会不服从管理?会不会耍大牌?结果芬森用实际行动打了所有人的脸,他不仅融入得特别好,甚至比很多本地人还像东北人。 刚到沈阳下飞机,俱乐部给他接风,第一顿饭上了锅包肉,芬森吃了一口眼睛都亮了,连吃了三大块,后来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比美国的汉堡香10倍,我以后每天都要吃”,休赛期的时候他不跟别的外援一样泡酒吧、回美国,反而天天逛沈阳的早市,跟大爷大妈一起跳广场舞,学东北话,那句“你干哈呢”说得比很多南方来的游客还标准。 2019年我去沈阳出差,刚好赶上辽宁主场打广东,我特意买了票去现场看,那场球打得特别胶着,最后10秒辽宁还落后1分,芬森拿球迎着易建联投了个三分,球刷筐而入,全场瞬间炸了,我旁边的东北大哥喊得嗓子都哑了,还塞给我一根烤肠说“兄弟你看这外援多猛!”,赛后芬森绕场一周给球迷送签名球衣,我前面站了个大概7、8岁的小男孩,举着个手写的牌子“芬森我喜欢你”,芬森特意跑过去,把自己头上戴的发带摘下来给小孩戴上,还蹲下来跟他合影,小孩的妈妈激动得眼泪都掉下来了,我当时拍了张照片,现在还存在我手机里。 后来那场球的录像我翻了好多遍,最后时刻芬森是崴着脚投的那个绝杀,下场的时候队医给他敷冰,他疼得龇牙咧嘴,还不忘对着镜头比心,做他标志性的弹琵琶动作,那个赛季他场均能拿26分7篮板4助攻,不管是防守还是进攻都拼尽全力,有一次打新疆,他眉骨被撞破了,流了一脸血,简单包扎了一下就又上场了,后来缝了7针,他还笑着跟记者说“这点小伤不算啥,东北老爷们哪有那么娇气”。 很多外援来CBA都是抱着“捞快钱”的心态,打两年就走,连队友的名字都记不住,但芬森不一样,他是真的把辽宁当成了家,后来因为疫情原因他回了美国,前两年开直播跟中国球迷连线,还说自己特别想回沈阳,想再吃一次锅包肉,想看看当年的队友郭艾伦、赵继伟,还有那个他送发带的小男孩,不知道现在长多高了。 我一直觉得,球迷的眼睛是最雪亮的,你对他们是不是真心,他们能感觉到,芬森到现在还是辽宁球迷最喜欢的外援之一,不是因为他球技有多好,是因为他够真,不拿架子,把球迷当家人,这种真诚,比多少华丽的数据都管用。
游走在赛场外的快乐使者:篮球的本质从来都是快乐
离开CBA之后,芬森没能再回到NBA,他去打了BIG3联赛,还在社交媒体上当起了“篮球网红”,每天发各种搞笑的篮球视频:跟小区里的小孩打球,故意被小孩晃倒,然后假装生气追着小孩跑;教网友做各种搞怪的庆祝动作,还特意拍了教学版的“弹琵琶”;甚至还拍过自己在家学做锅包肉的视频,虽然最后把糖炒糊了,还笑着说“下次去沈阳让阿姨教我”。 前段时间他发了个视频,在街头的野球场打球,一群年轻人认出了他,围过来要跟他单挑,他故意放水让年轻人赢,还跟他们说“打球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赢了就跳个舞,输了也没关系,下次再赢回来就行”。 其实我有时候会想,我们为什么这么喜欢芬森?他从来不是什么超级巨星,NBA的最好成绩也就进过一次东部决赛,在CBA也没帮辽宁拿到冠军,论球技比他好的外援一抓一大把,论名气比他大的球星多了去了,可只有他,能让不管是NBA球迷还是CBA球迷,提起他的时候都忍不住笑。 原因其实很简单:他活成了我们大多数人想要的样子,现在的职业体育越来越讲究“专业”,球员要面无表情,要冷酷,要把赢当成唯一的目标,我们看球的时候也越来越焦虑,赢了狂欢输了骂街,慢慢忘了篮球本质上就是个游戏,是用来给人带来快乐的。 可芬森从来没忘了这一点,他不管打什么级别的比赛,都永远挂着笑,赢了就跳舞搞怪,输了也不垂头丧气,他用自己的方式告诉大家:你可以拼尽全力去赢,也可以在这个过程里找点乐子,这两件事根本不冲突。 前阵子看到他的采访,记者问他会不会遗憾自己没拿到过NBA总冠军,他笑着说“我打了20多年篮球,去过很多国家,认识了很多朋友,给成千上万的人带来了快乐,这些东西比一个总冠军戒指珍贵多了,我每次看到有人模仿我的庆祝动作,有人说因为我才喜欢上篮球,我就觉得,我的职业生涯比很多拿了冠军的人都成功”。 是啊,我们看球的初衷,不就是为了开心吗?在这个越来越功利的体育世界里,芬森这样的“老顽童”,才是最珍贵的存在,他不是什么传奇巨星,也不是什么人生导师,他只是一个爱篮球、爱搞怪、永远真诚永远快乐的大男孩,而这种快乐,才是篮球最本真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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