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拾换季衣柜的时候,我从最底层翻出了那件洗得领口发毛、左袖还留着一块浅褐色血印的老鹰队5号球衣,阳光落在胸口印着的“JOSH SMITH”字样上,我突然就愣了神,现在的年轻球迷提起这个名字,大多只会想起“低效毒瘤”“不三不四”的标签,甚至有人嘲笑他是“破产版詹姆斯”,可他们不知道,这个留着爆炸头、扣篮时像要把篮筐扯下来的男人,是我整个中学到大学的青春里,最鲜活的注脚。
食堂电视机前的呐喊:我第一次见有人把扣篮玩成“违章建筑”
我第一次对约什·史密斯产生刻进骨子里的印象,是2009年高二的冬天。 那时候我们学校只有食堂墙上挂着一台21寸的旧彩电,每天中午会放NBA比赛,为了抢个好位置,我和同桌大刘经常提前十分钟从数学课溜号,揣着两个冷包子就往食堂冲,那天是季后赛首轮老鹰打热火的G3,我们挤在满是哈气的玻璃门旁边,脚边还堆着刚从食堂打的热豆浆,刚好赶上约什断了韦德的传球,一个人冲向前场。 对面追防的是哈斯勒姆和另一个热火内线,两个人已经站好了位置等着造进攻犯规,我甚至都听见身边有人喊“他要传了”,结果下一秒,这个2米06的男人直接蹬地飞了起来,隔着两个站定的防守人,把球狠狠砸进了篮筐。 整个食堂瞬间炸了,所有人都在拍桌子喊,大刘手里攥着的豆浆没拿稳,直接泼在了他刚买的白色校服上,印了好大一块黄印子,他连擦都顾不上,跳着喊“我靠我靠他是不是飞起来了!”,我们俩喊得太投入,连教导主任站在身后都没发现,最后被拎到走廊罚站了一下午,我俩靠在墙上,还在争论约什刚才起跳的时候是不是头已经超过了篮筐。 那天之后我攒了整整两个月的早饭钱,在学校门口的盗版球衣店花120块买了这件老鹰5号,拿到球衣的那天我穿去上课,全班男生都围过来摸,连平时不爱看球的班长都问我:“这就是你昨天说的那个会飞的人?”我当时骄傲得恨不得把球衣贴在脸上。
“不三不四”的骂名背后,是他生错了时代的顶级天赋
现在回头看,约什可能是整个2000年代最被误解的球员之一。 他身高2米06,臂展2米13,垂直弹跳达到107厘米,进联盟第三年就能交出场均17.2分8.2篮板2.8封盖1.5抢断的数据,是NBA历史上最年轻拿到1000次封盖的球员,这个纪录直到现在都没人打破,他能从三分线外起步扣篮,能追帽巅峰期的科比,能在低位扛住邓肯的背打,甚至偶尔还能送出詹姆斯式的全场跨传。 可就是这样的天赋,在当时的联盟里却被骂成“不三不四”:打小前锋吧,他三分命中率不稳定,没有稳定的中投;打大前锋吧,他又不愿意蹲在篮下抢篮板,总喜欢拉到外线投三分,甚至偶尔还要运着球过半场,那时候所有的球评人都在说,约什就是个浪费天赋的疯子,要是他肯老老实实打四号位,早就成全明星了。 我那时候对这些评价特别不服气,因为我自己就是个“不三不四”的野球场选手:身高1米83,打内线太矮,打外线投篮不准,最喜欢学的就是约什的追帽和快攻,高二的班级联赛,我就是穿着这件5号球衣,在对面快攻的时候从后面追上去,把眼看就要进的上篮直接扇出了界外,落地的时候没站稳扭了脚,脚踝肿得像个馒头,在家躺了一个星期,我妈气得把我的球衣藏到了衣柜顶,说我天天学些不三不四的打法,可我返校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喊我“咱们班的小约什”,我瘸着脚都觉得飘,那个星期我连走路都觉得带风。 现在我再看球,经常会忍不住想,要是约什晚生10年,赶上现在的小球时代,他得有多恐怖?能换防1到5号位,能护框能快攻能策应,甚至他那手不稳定的三分,在现在这个空间型四号位遍地走的联盟里根本不算缺点,绝对是所有争冠球队抢着要的香饽饽,拿顶薪都不奇怪,哪里会像当年那样,被整个联盟扣上“位置模糊”的帽子,被骂了整整十年“低效毒瘤”。 哪有什么“不三不四”,不过是他的天赋太超前,时代配不上他而已,这就像我们年轻的时候,总被长辈说“不务正业”“异想天开”,其实不是我们错了,只是那些用旧框架套人的人,看不懂新的活法而已。
发带帮的逆转奇迹,是他送给我大学毕业前最好的礼物
约什离开老鹰之后的生涯,走得其实不算顺。 去活塞签了5年5400万的大合同,结果和教练的战术理念不合,打了两年就被裁掉,成了全联盟的笑柄,直到2015年他底薪加盟火箭,我才又在季后赛的舞台上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爆炸头。 那年西部半决赛,火箭1-3落后快船,所有人都觉得他们要被淘汰了,我当时已经大四,忙着写毕业论文,本来都打算放弃看系列赛了,结果G6那天下午,室友拍着桌子喊我:“快来看!你家约什疯了!” 我凑到电脑前的时候刚好是第四节,约什连着投进三个三分,一个人单节砍了14分,带着一群发带帮的兄弟,硬生生把20分的分差追了回来,最后赢了比赛,我们整个宿舍楼层都在喊,我手里攥着的可乐罐直接被捏扁,可乐喷了一键盘,我站在椅子上喊“约什牛逼”,楼下的宿管阿姨都跑上来敲我们宿舍的门。 后来火箭输了西决,约什也慢慢淡出了NBA,甚至还来CBA的四川队打过球,那时候我刚工作,去成都出差,特意买了最便宜的顶层票去看他的比赛,他已经31岁了,跳得没有以前高了,扣篮的时候也不会再隔着两个人飞了,但是那天他还是扣了两个,我举着那件洗得发白的5号球衣,站在最高的看台上拼命挥手,他下场的时候往观众席扫了一眼,好像看到了我,对着我这边挥了挥手。 我旁边的观众还问我:“你和他认识啊?”我笑着说:“认识啊,我认识他快十年了。”那天我在球场坐了两个小时,散场的时候风一吹,我突然就红了眼,好像整个青春的遗憾,都被那个轻轻的挥手给填满了。 很多人说约什的生涯是失败的,没有总冠军,没有MVP,甚至连一次全明星都没进过,最后只能来CBA捞金,可我从来都不这么觉得,不是所有的成功都要靠荣誉来定义的,他在我高中罚站的下午出现,在我大学毕业的迷茫期给了我一场痛快的逆转,在我工作之后的疲惫生活里,给了我一个和青春告别的机会,这就够了。
现在的年轻人不知道,当年的“鹰王”到底有多野
上周六我去野球场打球,穿的还是那件5号球衣,休息的时候有个00后的小孩过来问我:“哥,你这球衣上的人是谁啊?我怎么没见过?” 我给他讲约什的故事:讲他19岁拿扣篮大赛冠军,罚球线一步就能扣篮;讲他巅峰期场均能盖3个帽,连科比突破都要躲着他;讲他在老鹰当鹰王的时候,东部第一的热火碰到他们都要脱层皮,那个小孩听得眼睛都亮了,说:“听起来比现在的球星酷多了,现在的人打球都规规矩矩的,都不敢这么扣。” 我当时特别感慨,现在的篮球确实越来越合理了,球员们都按照效率值打球,该传就传,该投就投,很少有那种不管不顾、哪怕前面站着三个人也要扣的狠劲了,就像现在的年轻人,都被规训得要成熟、要稳重、要做正确的选择,很少有人敢像年轻时候的约什那样,不管别人说什么,就要按自己的方式打球,哪怕被骂也要投三分,哪怕被盖也要隔扣。 可篮球最本真的魅力,从来就不是什么完美的战术,不是什么高效的得分,就是那种不服就干的野性啊,我到现在都记得2009年那个冬天,约什飞起来隔扣两个人的时候,我浑身发麻的感觉,那种兴奋,我后来看了这么多年球,都很少再有了。 现在我已经32岁了,打球跳不高了,也很少熬夜看NBA了,连当年和我一起罚站的大刘,都已经当了爸爸,上次见面的时候他还说,现在连球鞋都很少穿了,更别说看球了,可那件洗得发白的5号球衣,我还是会一直留着,左袖上的血印是当年打班级赛扭脚的时候蹭的,胸口的字母已经掉了一半,可我每次看到它,都能想起那个冒着寒风逃课去食堂的下午,想起罚站时我和大刘争论约什和詹姆斯谁跳得更高的样子,想起大学宿舍里震天的呐喊,想起成都球场上那个遥远的挥手。 约什·史密斯的生涯确实不算完美,他没有拿到过什么拿得出手的荣誉,现在也几乎没人记得他了,可对于我来说,他就是我整个青春里最野的那部分,是我敢不顾后果去闯、去拼、去做自己的勇气来源。 他永远是我心里,那个会飞的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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