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唠唠我踩过的坑。前两天跟老外同事闲聊,提了句咱们项目组新来的“James Zhang”,结果对面一脸懵圈。我寻思这英文名没毛病,咋还不接话?转头请教了楼下酒的本地老哥,这才被点醒——原来日常用詹姆斯这名儿,讲究都在细节里。
第一步:被现实暴击
上周团建聚餐,我端着盘子凑到技术团队那桌。想着活跃气氛,特意提起新同事:“James上周提的方案真不赖!” 结果整桌突然安静,坐我对面的Tom眨巴着眼睛问:“你是说...张先生?” 好家伙,敢情人家压根没把James和Zhang联系起来!
第二步:蹲酒偷师
周五下班直接杀到老据点,逮着熟客Mike吐槽这事。这英国老哥笑得啤酒沫喷我一手:“你们中国人总爱把名字当全称用!” 说着掏出手机翻通讯录:“瞧见没?我联系人里两百个詹姆斯,全是Jimmy/Jim/Jay!”
关键点一:缩写才是王道
- 见面打招呼直接用Jimmy Zhang
- 邮件签名栏写*
- 会议室喊人举手“Hey Jim!”
说着他让我现场演练。试着喊了声“Jimmy”,Mike突然拍桌子:“停!你发音还端着!” 原来我习惯把尾音拖长成“吉—米—”,人家本地人却是短促的“吉姆诶”,嘴唇碰下就收住。
关键点二:爆破音要干脆
- 结尾的/m/音像突然关闸
- 嘴角往耳根咧开发音
- 整个单词别超过0.5秒
第三步:菜场实战检验
昨儿买菜时特地找果蔬摊老板搭话。盯着他胸牌上的James,深吸口气:“Excuse me Jim! 这土豆...” 老板秒回头:“三袋够吗亲爱的?” 好家伙!原来把尾音吞掉后,沟通立刻丝滑得像抹了油。
现在办公室再喊新同事,都改口叫“Jim”了。上周递文件时顺嘴秃噜了全称,小哥还打趣:“别哥,听着跟我爸来查岗似的!” 您瞧瞧,就改个称呼和发音,距离感立马缩水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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