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去年去里昂参加欧洲体育文化展,我对莫里斯·勒布朗的认知可能永远停留在“亚森·罗平之父”的标签上,那天我在法国近代体育名人展区逛到脚酸,抬头忽然看见玻璃展柜里摆着一枚1894年法国业余击剑锦标赛花剑个人金牌的复刻品,奖牌旁边压着一张泛黄的便签,字迹潦草却力道十足:“比起写一个怪盗的冒险,握着剑站在赛场上的时刻,我才更能感觉到自己在活着。”落款正是莫里斯·勒布朗。 那天我在展柜前站了足足20分钟,翻遍了随行带的资料才发现:我们读了一百多年亚森·罗平的诡谲冒险,却几乎忘了莫里斯·勒布朗本人,原本差一点就站在了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的击剑赛场上,作为写了8年体育领域内容的作者,我忽然意识到:藏在侦探小说背后的莫里斯·勒布朗,其实才是把“体育精神融入人生”的最佳样本。
从击剑场到写字台:他把体育的胜负欲写进了小说里
很多人不知道,莫里斯·勒布朗最早的人生规划里,根本没有“作家”这个选项。 1864年出生在法国鲁昂的他,16岁那年就迷上了当时在法国上流社会流行的花剑运动,当时的法国击剑界正处于黄金时代,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的击剑项目金牌几乎被法国选手包揽,民间击剑馆遍地都是,十几岁的年轻人要是不会握剑,连聚会都插不上话。 勒布朗当年对击剑的痴迷程度,完全不亚于后来写小说的劲儿,他每天下午放学就泡在击剑馆,光是弓步站位的基础动作就练了整整半年,教练回忆他“练到膝盖肿得穿不上马裤,也要扶着栏杆站着看别人打比赛”,练了3年,他就拿下了鲁昂地区击剑赛的花剑冠军,24岁那年更是一路过关斩将,拿了法国全国业余击剑锦标赛的冠军,当时法国奥委会已经把他列入了1896年雅典奥运会的备选参赛名单,只要再通过两轮预选赛,就能代表国家出战。 但命运的分叉口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1895年,勒布朗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被出版社看中,编辑要求他半年内交出10篇定稿,才有机会出版,一边是准备了8年的奥运梦想,一边是藏了很多年的写作欲,勒布朗纠结了整整一周,最后还是和奥委会提交了退赛申请,把铺盖搬进了出版社提供的小公寓里,一门心思写起了小说。 我之前总听人说“文艺和体育是两条完全不搭的赛道”,甚至有人觉得爱运动的人坐不住冷板凳,搞不了创作,但莫里斯·勒布朗的经历刚好打了这种刻板印象的脸,我自己写稿卡壳的时候总爱去家附近的羽毛球馆打半小时单打,高速救球的时候脑子反而会放空,之前半天想不通的选题角度,出一身汗的功夫就通了,勒布朗自己后来在自传里也写过:“写小说和击剑本质上是一样的,你要盯着对手的破绽,要控制自己的节奏,不能急着出剑,也不能怕输。” 他把在击剑场上练出来的专注力、抗挫力,全用到了写小说上,最开始写亚森·罗平系列的时候,有读者写信骂他“写的怪盗根本不符合逻辑”,他也不生气,就像练击剑的时候挨了对手一剑,转头就去修改情节,调整人物逻辑,前后改了7版,才把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浪漫、狡黠、永远留一手的亚森·罗平送到读者面前。
亚森·罗平的所有高光时刻,其实都是他的击剑赛场复刻
如果你现在重新去看亚森·罗平系列的小说,会发现几乎每一本里,都藏着莫里斯·勒布朗的击剑记忆。 我印象最深的是《怪盗绅士》里亚森·罗平和福尔摩斯对决的那段:福尔摩斯先设下圈套引亚森·罗平现身,罗平看破了陷阱却故意往里跳,先退三步让出主动权,等福尔摩斯以为自己稳赢的时候,他再忽然从暗处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证据反将一军,整个过程一进一退、一虚一实,和花剑比赛的攻防逻辑几乎一模一样:先卖个破绽诱敌深入,等对方出剑的瞬间避开锋芒,再瞄准空当一剑命中有效部位。 我去年采访过国家击剑队的花剑选手许杰,他说自己备战亚运会那段时间压力大到失眠,全靠翻亚森·罗平的小说解压:“勒布朗写的对决根本不是侦探斗智,就是我们打比赛的感觉啊,你不能跟着对手的节奏走,你得有自己的判断,对手佯攻你别急着挡,先看清楚他的真实意图再出手。”他甚至把勒布朗说过的那句“击剑最忌心浮,先稳自己,再破对手”写在了自己的剑包上,去年亚运会他一路打进半决赛,虽然最后只拿了铜牌,但他说自己打半决赛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勒布朗那句话,最后赢的那两分,就是靠稳节奏等出来的机会。 勒布朗自己也毫不掩饰亚森·罗平身上有自己的影子:他给亚森·罗平的设定就是国家级的击剑高手,好几次遇到险境都是靠击剑脱身,甚至还写过亚森·罗平参加业余击剑比赛拿了冠军,却故意把奖牌送给对手的情节——这个情节的原型就是勒布朗自己26岁那年参加地区赛,遇到一个家里很穷的17岁少年,对方拿了冠军就能凑够去巴黎学击剑的学费,勒布朗故意输了半剑,把冠军让给了对方,后来那个少年真的进了法国国家队,拿了奥运会的击剑金牌。 我有时候会想,我们喜欢亚森·罗平,本质上其实是喜欢藏在这个角色背后的勒布朗的体育观:永远不慌,永远有底气,赢了不嚣张,输了也不丢体面,哪怕身处绝境,也敢举起剑和对手碰一碰。
藏在莫里斯·勒布朗人生里的体育观:赢不是目的,敢出剑才是
勒布朗一辈子都没有成为职业击剑运动员,但他一辈子都没有放下过手里的剑。 他70岁那年还报名参加了法国老年组的击剑比赛,和一群五六十岁的老头同台竞技,最后拿了第三名,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他举着铜牌笑:“我24岁拿全国冠军的时候,觉得赢就是体育的全部意义,要是拿不到第一名,那上场就等于白去,现在70岁了才明白,体育哪里是比谁拿的金牌多啊,你70岁还能站在赛场上,还敢举剑和年轻人对打,就已经赢了。” 这段话我去年做“普通人的体育生活”专题的时候,翻出来给很多受访者看过,大家都特别有共鸣,现在太多人对体育的理解太功利了:健身就非要练出八块腹肌马甲线,不然就是白练;跑马拉松就非要进3小时,不然就不好意思说自己跑过步;甚至小朋友学个游泳,家长都要比谁先拿到考级证书,好像体育的唯一价值就是拿奖、赢别人。 我之前有个读者是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32岁,去年为了减肥每天硬扛着跑10公里,跑了三个月膝盖积液,医生说再跑下去就要做手术,后来他听了我的建议去家附近的击剑馆报了个兴趣班,也不追求打比赛拿名次,就是每周去两次,和教练或者别的学员对打半小时,出一身汗就回家,半年之后他体重虽然只掉了5斤,但整个人精神状态好了不止一点,之前久坐的颈椎疼、腰疼都缓解了,体检的时候之前超标的血脂、尿酸也都回到了正常范围,他上个月给我发消息说:“我之前总觉得运动就要有‘成果’,现在才明白,运动本身就是成果啊,就像勒布朗说的,你敢站在场上,就已经赢了。” 是啊,我们总说体育精神,但体育精神从来不是只有站在最高领奖台上的人才配拥有的东西,莫里斯·勒布朗一辈子没打过奥运会,没拿过职业赛事的金牌,但他从16岁握剑,握到70多岁,把击剑练进了自己的生活里,把体育里的韧性、乐观、不服输刻进了自己的骨子里,他才是真正读懂了体育意义的人。
当我们谈论莫里斯·勒布朗的时候,不该只看见亚森·罗平
前阵子我在网上刷到一个视频,一个小学老师问班上的同学:“你们知道莫里斯·勒布朗是谁吗?”所有小朋友都举手说“是写亚森·罗平的作家”,但没有一个人知道,他还是个拿过全国冠军的击剑高手。 挺感慨的,我们现在对很多名人的认知都太单一了,对体育的认知也太窄了:觉得只有拿到金牌的职业运动员才算是“和体育有关”,普通人的运动爱好根本上不了台面;觉得那些搞文艺的人肯定和体育不沾边,却不知道村上春树跑了几十年马拉松,余华是狂热的足球迷,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年轻的时候还是个拳击爱好者。 我上个月在小区的体育馆碰到一个62岁的张阿姨,每周二周四都来练击剑,穿的击剑服还印着亚森·罗平的头像,她跟我说,去年看了亚森·罗平的电视剧,查资料的时候知道莫里斯·勒布朗喜欢击剑,觉得特别酷,就报了个老年击剑班,现在练了快一年了,反应力比之前快多了,之前去菜市场买米拎10斤都费劲,现在拎20斤上三楼不喘气。“我也不指望打比赛拿奖,就是享受每次出剑的感觉,勒布朗70岁还能打比赛呢,我才60多,说不定还能练到80岁。”阿姨说完笑着举了举手里的剑,阳光落在剑身上,亮得晃眼。 那天我站在体育馆的门口,忽然又想起去年在里昂看到的勒布朗的那件击剑服:白色的上衣袖口已经磨破了,他在领口的位置绣了很小的两个字母“A.R”,是亚森·罗平的缩写,你看,最好的人生本来就不需要只有一个标签,你可以是写出传世作品的作家,也可以是爱了一辈子击剑的业余选手;你不需要在任何领域做到顶尖,也不需要活在别人给你的标签里,只要你活得尽兴,只要你享受你正在做的事,就足够了,这么多年,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普通人运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以前我可能会说强身健体、减肥塑形,现在我会告诉他们,去看看莫里斯·勒布朗的人生:体育从来不是少数人的竞技场,而是所有人的生活方式,它不需要你有多么好的天赋,也不需要你必须拿到什么样的成绩,它只会给你健康的身体、强大的心态,和无论多少岁都敢从头开始的勇气。 就像勒布朗自己说的:“人生就是一场没有终点的击剑比赛,你不需要赢过所有人,你只要每次都敢举起剑,就没有白活这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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