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现在的00后球迷还有几个记得阿兰·史密斯?我第一次对这个名字有具象的印象,是2003年读高二的时候,攒了12天的早饭钱,从学校门口的报刊亭抱回了当期的《足球周刊》,封面就是他:眉骨上的口子还在渗血,额头上缠的绷带歪了一半,却咧着嘴举着利兹联的白围巾,牙上还沾着点草屑,那时候杂志里给他的标签是“埃兰路坏小子”。
我同桌是个死忠利兹联球迷,当时把这张海报贴在宿舍床头贴了整整一年,后来2004年阿兰宣布转会曼联的那天,他当着全宿舍的面把海报撕成了碎渣,边撕边骂“叛徒”,那时候我们都以为,这个名字会是利兹联球迷心里永远的一根刺,直到后来我们才知道,他的700万英镑转会费一分不剩全部打回了利兹联的账户,用来填补俱乐部破产降级的亏空,而当时阿森纳给他开出的年薪比曼联高30%,但他选了转会费更高的曼联,只是想多给母队留点钱,那天我下晚自习回宿舍,看见他蹲在地上,把碎成几片的海报又用透明胶一点点粘了回去,嘴硬说“我就是觉得扔了可惜”。
埃兰路的野玫瑰:没人比他更懂“白玫瑰”的刺
出生在利兹本地的阿兰·史密斯,骨子里就带着约克郡人的轴和犟,10岁进利兹联青训,18岁第一次代表一线队出场,对手刚好是利兹联的百年死敌曼联,他替补上场12分钟就打进绝杀球,进球之后冲到曼联球迷区面前滑跪庆祝,差点引发两队球迷的大规模冲突,那时候的利兹联还是那支风头无两的“青年近卫军”,费迪南德、维杜卡、科威尔、鲍耶一众天才横空出世,而阿兰·史密斯是这群人里最“野”的那个。
他从来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天才前锋,盘带不够细腻,射门精度也不算顶级,但他只要站在场上,就像个永远不知道累的小钢炮,对方的后卫带球他追,中场拿球他抢,甚至对方门将开大脚他都要跳起来去干扰,玫瑰德比撞断三根肋骨爬起来还顶进头球,对阵曼城被肘击眉骨缝了六针还打满全场,他在利兹联的5年,吃的红黄牌比进球数少不到哪里去,媒体骂他是“英超恶汉”,但埃兰路的球迷把他当宝贝——他就是白玫瑰最尖利的那根刺,别人碰一下自己先疼,但他永远对着敌人扎。
2004年利兹联财政崩盘降级的那天,阿兰·史密斯蹲在埃兰路的草皮上哭了整整20分钟,后来他在采访里说:“我当时想留下来踢英冠,但俱乐部的人跟我说,你走吧,卖了你我们才能活下去。”他走的那天,很多利兹联球迷在俱乐部门口烧他的球衣,骂他是趋炎附势的叛徒,他没有解释,只是上车之前对着埃兰路的方向鞠了一躬,那个时候没人知道,他签转会合同的时候加了条款:转会费全部打入利兹联的偿债账户,而且他永远不会在对阵利兹联的比赛中庆祝进球。
梦剧场的转身:给曼联7号注入血性的“拼命三郎”
转会曼联之后,阿兰·史密斯面对的是两边球迷的夹攻:利兹联球迷骂他叛徒,曼联球迷嫌他是死敌过来的“卧底”,尤其是弗格森让他穿曼联7号的时候,质疑声达到了顶峰——那可是坎通纳、贝克汉姆穿过的号码,你一个利兹联过来的坏小子也配?
他还是没解释,只是用拼抢给出了回答,一开始他是鲁尼和范尼的替补前锋,后来曼联后腰位置缺人,弗格森问他愿不愿意改打后腰,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要知道他从青训开始踢了10年前锋,24岁改位置相当于重新学走路,但他硬是靠不要命的跑动量,在曼联的中场拼出了一个位置,别人后腰是负责传球拦截,他的后腰是从前场就开始抢,对方后卫拿球他扑上去,对方中场出球他飞铲,甚至对方罚任意球,他永远是第一个站在人墙里的。
2006年2月的足总杯对阵利物浦,那个让所有球迷心碎的时刻来了:里瑟射出的任意球结结实实地砸在了阿兰的支撑腿上,胫骨和腓骨同时粉碎性骨折,队医进场的时候甚至说,严重的话可能要截肢,后来弗格森在自传里写,阿兰醒来第一句话不是问自己的腿怎么样,是问“我们赢了吗?”,得知曼联赢了之后,他又问“我下周能复出吗?”
那场比赛之后,阿兰养了整整10个月的伤,复出之后状态大不如前,但曼联球迷再也没有人质疑他配不上那件7号球衣,后来他每次对阵利兹联,哪怕获得单刀机会进球了,也只是低着头跑回中场,从来没有过任何庆祝动作,有一次曼联主场打利兹联,他被利兹联球迷骂了整场,比赛结束之后他还是绕到埃兰路球迷的看台下面,鞠了一躬,当时有个利兹联老球迷在看台上喊“我们原谅你了”,他当场就红了眼睛。
他不是巨星,却是足球最该有的样子
离开曼联之后,阿兰·史密斯去了纽卡斯尔,后来又辗转英甲、英乙,甚至还去了低级别联赛当球员兼教练,再也没有回到过顶级联赛的聚光灯下,很多人说他可惜,说如果不是那次断腿,他本来能成为英格兰最好的中场之一,但他自己从来没后悔过,去年我刷到他的采访,记者问他如果重来一次还会不会去挡里瑟那个任意球,他笑着说“当然会,不然我就不是阿兰·史密斯了”。
去年夏天我和当年撕海报的同桌凑了年假去英国朝圣,专门绕到利兹的埃兰路球场,场外的球迷商店里,阿兰·史密斯的17号复古球衣销量居然排到了前三,旁边站着个头发花白的老球迷,手里攥着两件同款球衣,听见我们用中文聊阿兰,主动凑过来说:“我孙子今年10岁,刚进利兹联青训,我给他和我各买一件,这小子当年为了我们,踢曼城的时候被撞断三根肋骨,爬起来还进了个头球,那些当年烧他球衣的蠢蛋,根本不懂足球。”那天风很大,埃兰路外面的白玫瑰旗帜飘得猎猎响,我和同桌都有点鼻酸,好像一下回到了19年前的教室,他把撕成两半的海报偷偷粘回去,对着我说“算了,他也不容易”。
我经常和身边的年轻球迷说,足球世界里的“明星”分两种,一种是生来就站在金字塔尖的,比如梅西、C罗,他们是足球的高度,是用来让大家仰望的;还有一种就是阿兰·史密斯这样的球员,他们不是金球奖的候选,也没有动辄上亿的转会费,但他们是足球的底色,是我们每个周末守在电视机前,哪怕主队输了也觉得值的原因。
现在的足球太精致了,球员们说话滴水不漏,转会来去自如,连庆祝动作都像是设计好的流水线产品,很少有人再像阿兰·史密斯那样,会为了母队的存亡放弃自己的名声,会为了一场比赛的胜利把自己的腿豁出去,会在被球迷骂了十几年之后,依然说“我一辈子都是利兹联的孩子”,我从来不会把阿兰·史密斯放进我心目中的英超历史最佳阵容,但如果让我选“最能代表英超精神的球员”,他一定在我的榜单前三位。
上个月利兹联和曼联的玫瑰德比,镜头扫到看台的时候,我看到了阿兰·史密斯,他穿着利兹联的白色外套,手里举着白玫瑰的围巾,身边坐的是弗格森爵士,两个人笑着在说什么,镜头扫过的时候,埃兰路全场球迷都站了起来,对着他鼓掌,他站起来对着球迷挥手,眼睛亮得像18岁第一次在埃兰路进球的那个少年。
你看,真正的热爱从来不会被误解掩盖,那些你拼过命的瞬间,总会有人记得,阿兰·史密斯从来不是什么足球巨星,但他活成了足球最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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