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下午三点半的东单野球场,太阳晒得塑胶地面发烫,我刚蹲在场边拧开冰可乐的盖子,就看见丹尼d穿着洗得发白的湖人队24号球衣,一瘸一拐地走下场,膝盖上的护膝已经磨起了毛。 刚才那场3v3的最后两秒,他在三分线外接到队友的传球,躲开防守人的封盖跳投出手,球在篮筐上转了三圈弹了出来,他们队输了两分。 我以为他要骂脏话,毕竟换了十年前的他,大概率要把球狠狠砸在地上,念叨半小时「刚才那球手感歪了点」,结果他只是挠了挠头,把手里的运动饮料挨个递给队友,笑着拍了拍刚才给他传球的00后小孩的肩膀:「传得好,是哥老了,投不进了,晚上我请大家吃烤串赔罪。」 这个今年36岁,在野球场泡了18年的老炮,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输了球要躲在更衣室哭三个小时的愣头青了。
17岁的那个绝杀,让我以为体育的全部意义就是赢
丹尼d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打篮球,是在高中的体育课上,那时候他身高已经长到1米82,跑跳能力比同龄人强一大截,体育老师随手扔给他一个球,说「你试试投三分」,他站在三分线外随手一扔,球空心入网,老师拍着他的肩膀说:「小子,是个打球的料。」 那时候他对篮球的全部认知,都和「赢」绑定在一起,高二那年的班级篮球赛,决赛最后30秒,他们班还落后两分,教练把平时坐冷板凳的他换上去,就是因为他平时练三分最狠,他上场之后绕着底线跑了个空位,接到队友的传球抬手就投,球擦着篮网落进去的瞬间,终场哨刚好响了。 全班同学冲进场把他抛起来的那一刻,丹尼d觉得,赢球是全世界最爽的事。 从那之后他满脑子都是赢,为了备战市高中生联赛,他每天早上5点准时到球场投200个三分,书包里永远装着打气筒和创可贴,半年磨破了三双安踏的篮球鞋,连上课的时候都在转笔练投篮的手势,他那时候的QQ签名是「拿不到冠军的篮球,没有任何意义」,为了一个球有没有走步、有没有犯规,他能跟隔壁班的同学吵上一节课,连班主任劝架都没用。 可命运偏偏跟他开了个玩笑,市赛半决赛那天,他抢篮板的时候踩在对方球员的脚上,脚踝肿得像馒头,被人架下场,他们队最后输了3分,他在更衣室抱着自己的肿脚踝哭了一下午,连班主任过来安慰他都听不进去,那时候他满脑子都是:我没用,我赢不了,打球打不赢还有什么意义。 之后的很多年里,他都抱着这个想法打球,工作之后去野球场,永远盯着比分板,赢了就兴高采烈请大家喝水,输了就闷头坐半小时不说话,跟他组队的队友都有点怕他,说「丹哥打球太拼,输赢看得比什么都重」。
被60岁的野球场大爷上了一课,我才知道赢不是唯一的答案
丹尼d的观念转折点,发生在他28岁那年,那时候他刚进互联网公司做运营,每天996,压力大到掉头发,唯一的解压方式就是下班之后去家附近的野球场打球,那时候他年轻气盛,打球浑身是劲,满脑子都是过人、得分、赢球,经常因为一个判罚跟人争得面红耳赤。 直到那年秋天,他碰到了王大爷,王大爷那年60岁,头发白了一半,穿一双洗得发白的回力鞋,球衣上印着「退休老干部队」的字样,那天球场人少,组队的时候没人愿意跟走路都慢悠悠的王大爷一队,丹尼d心一软就喊了大爷跟他们一伙。 对面三个都是20出头的体育生,上来就猛冲猛打,丹尼d被两个人包夹,连球都拿不住,比分很快就被拉开了,结果王大爷站在三分线外招手要球,丹尼d半信半疑传过去,大爷抬手就进,连着进了三个三分,对面赶紧派人防他,他又开始给空位的队友传球,跑位、挡拆,动作一点都不花哨,但每一下都恰到好处,最后他们反超了比分赢了球。 下场之后王大爷递给他一瓶矿泉水,笑着说:「小伙子,打球太急了,眼睛里只有篮筐没有队友,赢球哪是一个人的事啊?咱们这野球场,又不发奖金不评职称,赢了也没人给你发奖杯,犯不着那么拼命,打得开心比什么都强。」 后来他跟王大爷熟了,才知道王大爷年轻的时候是省队的后卫,当年打全运会的时候受了伤,没能进国家队,退役之后就当了体育老师,教了一辈子小孩打球,有一次他们打球的时候,有个小伙子被丹尼d犯规摔了一跤,爬起来就要动手,王大爷过去把人拉开,说:「小伙子,你要是真想较劲,就去打职业联赛,跟专业的拼输赢,咱们在这打球,不就是为了出出汗,交个朋友吗?为了个破球打架,不值当。」 真正让丹尼d彻底改观的是那年冬天的一件事,那天球场来了个穿校服的小孩,大概十三四岁,左腿有点跛,是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站在场边看了半个多小时,没人愿意带他玩,丹尼d想起王大爷说的话,就喊小孩过来跟他们一队,小孩跑得慢,也跳不高,但是投篮特别准,尤其是罚球线附近的中投,几乎十投九中,最后他们赢了球,小孩下场的时候脸涨得通红,攥着丹尼d的衣角说:「哥哥,谢谢你,从来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打球。」 那天丹尼d看着小孩一瘸一拐走远的背影,突然鼻子有点酸,他第一次觉得,原来篮球除了赢之外,还能给人带来这么不一样的东西。
办了三年草根篮球赛,我见过比职业赛场更燃的瞬间
32岁那年,丹尼d厌倦了互联网公司的996,辞了职,用自己攒的十万块钱,拉了几个做体育用品的朋友赞助,在家附近的球场办了个「草根篮球联赛」,不收报名费,不管你是学生、外卖员、医生、全职妈妈,只要你爱打球就能报名,冠军奖金也不多,只有五千块,再加上几双赞助的球鞋。 身边很多人都觉得他疯了,说他放着年薪几十万的工作不干,去做这种赔本赚吆喝的事,他只是笑,说「我想让更多像那个跛脚小孩一样的普通人,有个打球的地方」。 这三年里,他见过太多太多让他破防的瞬间,去年的联赛里,有个叫「饿了么兄弟连」的队伍,四个队员都是送外卖的小哥,最大的28岁,最小的才20岁,都是从外地来北京打工的,平时每天要跑12个小时的外卖,只有晚上收工之后才能找个没人的球场练一个小时球,比赛都是周末打,他们每次都是刚送完早高峰的单,穿着黄色的工服就过来了,背包里还装着没送完的餐,随身带着充电宝,随时准备接平台的派单。 他们的队长小周,穿的那双欧文7是攒了三个月工资买的,平时送外卖都舍不得穿,只有比赛的时候才拿出来换上,半决赛那天,他突破的时候被人绊了一下,摔在地上,球鞋的侧面磨出了一个大口子,他爬起来先摸了摸鞋,心疼得半天没说话,最后他们输给了体育学院的大学生队,下场的时候全场的观众都站起来给他们鼓掌,小周挠着头笑,说:「没事,我们平时送单的时候被人催被人骂,只有站在球场上的时候,才觉得自己不是个送外卖的,是个篮球运动员,能打到四强已经赚了。」 还有个叫「老女孩」的女子队,四个队员都是三十多岁的单亲妈妈,平时要上班要带孩子,只有周末把孩子送去兴趣班的时候,才能凑在一起练两个小时球,她们报名的时候,很多人都笑,说女的打什么篮球,肯定第一轮就被淘汰,结果她们一路打到了八强,碰到了一支平均年龄22岁的男队,最后虽然输了12分,但是比赛最后一秒,35岁的李姐在三分线外投了个压哨三分,全场都疯了,她7岁的儿子在场边举着个手写的「妈妈最棒」的牌子,跳着喊加油,赛后李姐说,她离婚之后一个人带孩子,经常觉得累得喘不过气,只有打球的时候,她才不是谁的妈妈,不是谁的员工,就是她自己,是那个高中的时候天天泡在球场的假小子,「我就是想告诉我儿子,人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能丢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更让他感动的是去年的决赛,当时打进决赛的两支队伍,一支是开纹身店的老板组的队,另一支是社区的社工队,打第三节的时候,社工队的主力后卫小张的妈妈,在场边看球的时候突然心脏病犯了,所有人都停了下来,有人打120,有人找速效救心丸,最后救护车把张妈妈拉去了医院,比赛也临时暂停了,一周之后复赛,两边的球员都打得特别放松,没人去拼恶意犯规,没人去纠结裁判的判罚,最后纹身店队赢了3分,领奖的时候,他们队长直接把奖杯塞给了小张,说:「这个奖杯我们一起拿,上周阿姨没事就好,比赛哪有家人重要啊。」那天在场的所有人都在鼓掌,丹尼d站在旁边,眼泪差点掉下来,他说那是他办比赛三年以来,见过的最棒的决赛。
别再用「赢」绑架体育了,普通人的热爱同样值钱
我自己也是个打了十几年球的业余爱好者,之前我跟很多人一样,看奥运会的时候,觉得运动员拿了银牌就是失败,看CBA的时候,主队输了球要骂半天,去野球场打球,输了也要跟队友甩脸子,觉得赢才是打球的唯一意义,直到认识丹尼d,看了他办的比赛,我才突然明白,我们早就把体育的意义搞反了。 体育从来不是少数人的游戏,不是只有站在最高领奖台上的人才配谈热爱,那些每天晚上在公园跳广场舞的大妈,那些周末约着踢野球的上班族,那些一瘸一拐还要在球场投几个篮的残疾人,那些跑了一天外卖还要抽时间打半小时球的小哥,他们的热爱,一点都不比职业运动员廉价。 现在太多人给体育套上了功利的枷锁,孩子学篮球,首先问的是能不能考级,能不能加分;看比赛,首先看能不能拿金牌,拿不到就是浪费钱;就连野球场打个3v3,都要为了一个球有没有犯规吵得不可开交,好像输了就少了块肉一样,可是我们当初爱上体育的时候,不就是因为在跑起来、跳起来的时候,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吗?不就是因为跟队友一起并肩作战的那种归属感吗?不就是因为哪怕你是个再普通的人,站在球场上的那一刻,就能发光吗? 现在的丹尼d,膝盖有积液,跳不高,跑两步就喘,打全场要歇三次,但是他还是每周雷打不动去三次野球场,有时候打不了,就坐在场边给小孩当裁判,给新手教投篮动作,他说他现在打球,从来不在意输赢,能跑能跳,能跟朋友聊聊天,出一身汗,就已经很开心了。 上周六晚上,我们跟那天打球的几个小孩一起去路边的烤串店吃饭,冰啤酒摆了一桌子,没人提下午输了的那场球,大家聊的都是最近的生活,那个00后的小孩说他马上要高考了,想考体育学院,小周说他这个月跑单赚了八千块,想给老家的妹妹买个新手机,丹尼d说他明年想把比赛办到别的城市去,让更多喜欢打球的普通人能有个赛场。 路灯暖黄的光落在他已经有了细纹的脸上,他举着啤酒杯笑着说:「我打了18年球,以前觉得拿冠军才叫赢,现在才知道,只要你还站在球场上,还热爱着这项运动,你就已经赢了。」 你看,这才是体育最动人的地方,跟输赢无关,跟热爱有关。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