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下班特意绕了两公里路去买小时候爱吃的老冰棍,路过以前住的家属院露天球场时,看见几个穿蓝白校服的半大孩子挤在篮筐底下,把半瓶喝剩的冰红茶举得老高,扯着嗓子喊“我们是总冠军!”,风把他们额前的汗湿的碎发吹起来,阳光砸在他们亮得发光的眼睛上,我站在树底下看了十分钟,冰棍子化了一手黏腻,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我居然已经快三年没碰过篮球了。
以前总觉得“热爱可抵岁月漫长”是写在明信片上的鸡汤,直到现在才懂,原来有些热爱不是消失了,是被我们叠得整整齐齐,塞进了生活的缝隙里,轻易不敢掏出来。
那时候的篮球场,是比教室还熟的第二根据地
我对篮球的执念,完全是被高中同桌阿凯带起来的,那时候我们的高中管得严,晚自习要上到十点,唯独最后一节的自习课是机动时间,阿凯总能拉着我翻过后墙的铁栅栏,跑到两条街外的旧球场打四十分钟球。 我到现在都记得他攒了三个月早饭钱买的那双AJ11康扣,平时揣在书包里舍不得穿,只有打球的时候才舍得换上,打完球要仔仔细细擦三遍鞋底,比他做题还认真,有次他为了抢一个篮板,落地的时候踩在别人脚面上,整个人横着摔出去,半颗大门牙磕在水泥地上掉了茬,他爬起来第一反应不是摸嘴,是先看脚底下的鞋有没有刮花,最后叼着半颗牙笑:“没事,这是球场给我的勋章,以后找对象都比别人有辨识度。” 那时候的快乐真的太便宜了,夏天打完球几个人凑十块钱买一大瓶冰可乐,你一口我一口轮着喝,汽儿冲得鼻子发酸,还得硬撑着说“爽死了”;为了给班级打联赛,我们每天早上六点就到球场练传球,教练把矿泉水瓶摆在地上当障碍,我们绕着跑了一个月,每个人的球鞋都磨破了个洞;赢了比赛的那天,我们把队长举起来往天上抛,抛到第三下没接住,他结结实实摔在地上,起来还跟我们一起笑,校服背后印的号码被汗浸得发皱,我们挨个在上面签了名字,那件衣服我到现在还压在衣柜的最底层。 那时候我们的人生好像除了高考,就只有篮球这么一件大事,上课的时候把手机藏在书桌洞里看NBA的文字直播,湖人赢了球我们能偷偷在桌子底下击半天掌,下课跑到走廊上模仿科比的后仰跳投,胳膊挥得太猛还砸过路过的教导主任;放学的时候故意放慢脚步,等喜欢的女生从球场边路过,就特意耍帅做个背后运球,结果脚底下打滑摔个屁股墩,全场哄笑的时候,我们捂着屁股也跟着笑,一点都不觉得丢面子。 我那时候总觉得,这样的日子会过一辈子,我们会永远有使不完的劲儿,永远能在球场上跑一下午,永远能为了一个空心入网的三分球跳起来欢呼,永远把篮球当成人生里最重要的东西。
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球鞋被摆在了鞋柜最顶层
高考完的那天晚上,我们几个队友在球场打了一整夜的球,天快亮的时候几个人坐在篮筐底下喝啤酒,阿凯把我们打比赛用的那个磨掉皮的斯伯丁扔在地上,说“以后不管咱们考到哪个城市,每年暑假都得回来凑一场,谁不来谁是孙子”。 头几年我们确实做到了,哪怕大学放暑假要抢票,哪怕有人要打暑假工,我们总能凑齐五个人,回旧球场打一下午,晚上去撸串喝啤酒,聊各自学校的球场有多破,聊院赛的时候遇到了多厉害的对手。 变化是从工作之后开始的,阿凯毕业去了深圳做程序员,刚入职的那年要996,每天下班到家都快十二点,他说出租屋太小,连放球鞋的地方都没有,刚工作的第一个双十一,他把攒了半年钱想买的球鞋退了,换了个性能更好的键盘;阿哲毕业做了销售,天天泡在酒局里陪客户喝酒,上次体检查出来痛风,医生说不能剧烈运动,他把以前的护腕护膝都打包送给了邻居家的小孩,说“以后看别人打就行”;我毕业留了本地做新媒体,赶热点的时候要连轴转好几天,去年双11凑单买了个新篮球,打了两次就扔在阳台落灰,等我再想起它的时候,球皮都晒得发脆了。 去年我翻旧手机相册,翻到2019年我们打大学院赛夺冠的照片,五个人晒得黢黑,举着个打印的破奖状笑得牙都露出来,我心血来潮在群里说“周末凑个局打球啊”,结果半天没人回,到了晚上回复齐刷刷来了:一个要陪老婆去产检,一个要送孩子上兴趣班,两个在外地出差,还有阿凯说“我这周要上线新版本,连续熬了三天夜,现在走两步都喘,就不去给你们拖后腿了”。 那天我自己扛着篮球去了旧球场,打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坐在场边喘得直咳嗽,才发现以前能轻轻松松摸的篮筐,现在跳起来连篮板都碰不到,以前打一下午都不觉得累,现在跑两个来回就上气不接下气,我坐在树底下擦汗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跟我们当年一样,凑钱买了瓶冰可乐轮着喝,风刮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就有点鼻子发酸。 不是我们不想打球了,是我们的人生里,突然冒出来好多比打球更重要的事,要赶KPI,要还房贷,要陪老婆孩子,要照顾生病的父母,我们从每天想着怎么过人投篮的少年,变成了每天想着怎么搞定客户怎么还下个月房贷的成年人,那些用来打球的时间,被生活拆得七零八落,连凑两个小时出来都变成了奢侈。 前阵子整理鞋柜,我在最顶层翻出来以前穿的那双科比4,鞋边已经氧化发黄了,我拿软毛刷刷了半天,也刷不回以前的样子,就像我们再也回不到十七岁,能为了一场球不顾一切的年纪。
刻在骨子里的肌肉记忆,从来没有真的消失过
上个月我去小区楼下取快递,刚好碰见小区里的野球场有人打球,一个小孩投篮三不沾,球滚到了我脚边,我下意识捡起来,屈膝、抬臂、压腕,动作行云流水,空心入网,边上的小孩举着手喊“叔叔好厉害!”,我愣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我明明三年没碰过球了,那套动作却像是刻在骨子里一样,根本不用想就能做出来。 那天我站在场边看了半个多小时,看着他们跑位、挡拆、传球,看着有人投进三分之后跑着和队友击掌,我居然攥着快递盒手心都出了汗,好像站在场上的是十年前的我自己。 其实那些热爱从来都没消失对吧?上次看CBA总决赛,辽宁队最后一秒反超夺冠的时候,我坐在沙发上下意识跳起来喊“好球”,把我家猫吓得直接钻到了沙发底下,我老婆翻着白眼说“你都三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跟个小孩似的”,我挠着头笑,但是眼眶有点发热,我想起我们当年打联赛最后一秒反超的时候,我也是这么喊的,喊得嗓子都哑了。 阿凯去年过年回来,我们约着吃火锅,他喝了两杯酒,掏出手机给我看他儿子的视频,一岁多的小孩抱着个迷你篮球,站在地上拍得有模有样,阿凯说“我教他的拍球姿势,就是以前教练教咱们的,老子打了十几年球的手艺,不能丢”,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亮得发光,跟当年他给我炫耀他的新球鞋的时候一模一样。 阿哲痛风好了之后,我们仨好不容易凑了一次,打了不到二十分钟就都坐在场边喘,互相嘲笑对方的啤酒肚,嘲笑对方跑两步就累,但是打起来的时候,阿凯还是会下意识给我挡拆,我还是会下意识把球传给空位的阿哲,那个默契跟十几年前一模一样,一点都没变。 我手机壳到现在还是科比的黑曼巴标志,每次在路上看见有人穿当年我们喜欢的那款球鞋,还是会忍不住多瞅两眼,刷短视频刷到别人打球的高光时刻,还是会下意识点赞收藏,虽然我再也没去过几次球场,但是我知道,那份热爱从来都没走,它只是被我暂时放在了心里,等我有空的时候,掏出来拍拍灰,还是热的。
渐远的是球场,从来不是热爱
很多人说,人长大的标志就是放弃以前的热爱,变得“成熟稳重”,但是我从来都不这么觉得。 我们确实很少去球场了,确实很少碰篮球了,但是那些在球场上学到的东西,我们早就用在了生活里,上次我赶一个项目,连续熬了一个星期,好几次都想辞职不干了,但是突然想起当年打联赛,最后30秒我们还落后两分,所有人都觉得要输了,但是我们还是拼到了最后一秒,抢断、快攻、上篮,反超赢了比赛,我咬咬牙就扛过来了;阿凯去年做项目遇到了大bug,全组人都要放弃了,他熬了三天三夜把问题找出来,他说“以前打加时赛我都没怕过,这点事算什么”。 你看,那些我们在球场上学会的不服输、不放弃、拼到最后一秒的劲儿,早就变成了我们扛住生活的底气,从来都没有浪费。 前阵子我把阳台落灰的篮球充好了气,把鞋柜顶层的球鞋刷干净了,周末抽了两个小时去球场投了半小时篮,虽然十个球只能进两个,虽然跑两步就喘,但是风刮过我脸的时候,我好像又摸到了十七岁的夏天,那个在太阳下跑得满头大汗的少年,其实一直都住在我心里,从来都没走。 我现在终于懂了,所谓的成长,从来不是要你抛弃以前的热爱,而是你要学会把热爱妥帖地放好,在被生活锤得喘不过气的时候,掏出来看一看,它就能给你接着往下走的力气。 我们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很长的篮球赛,前半场我们在球场上跑,为了进球拼尽全力,后半场我们在生活里跑,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拼尽全力,但是那个篮球从来都在我们手里,那些和兄弟一起欢呼的瞬间,那些为了热爱不顾一切的日子,从来都没有消失,它只是被我们揣在了口袋里,好好收着,等哪天我们有空了,掏出来,还是滚烫的。 至于那些很久没见的老兄弟,等我们忙完这段时间,就回旧球场凑一场吧,不用打满全场,哪怕坐在场边聊聊天,也挺好的,毕竟,球可以慢慢打,人只要还在,热爱就永远不会凉。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