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可算被签字费这事恶心坏了。新找的工作刚办入职,HR突然把我拽进小会议室,说想签合同得先交两万块签字费,美其名曰"诚信保证金"。当时就懵了——这不我辛辛苦苦打工挣钱,倒贴钱上班算怎么回事?
一、当场血压飙升硬憋着没翻脸
捏着HR给的缴费通知单,手都在抖。心想刚被上家公司拖欠工资,信用卡都刷爆了,这两万块怕是得借高利贷才凑得出来。但面儿上还得装客气,跟HR说考虑两天,扭头就冲进劳动局咨询窗口。
二、抱着法律条文当救命稻草
在劳动局排大队的时候,手机都快被我查冒烟了。结果真在《劳动合同法》第九条里抠到关键证据——白纸黑字写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当场激动得手一滑把手机摔水泥地上,钢化膜碎成蜘蛛网都顾不上心疼。
更绝的是后来翻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连罚款依据都齐活了:"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赔偿金"。赶紧把这两条截图设成手机壁纸,揣着碎屏手机就杀回公司。
三、跟HR对线全程录音留证据
第二天故意挑午休时间闯进HR办公室,当着其他同事面大声问:"王姐,那个两万块保证金必须交现金吗?" 趁她慌神赶紧点开录音,果然听到句:"微信转账也行,记得备注自愿缴纳"。等她把收款码亮出来那刻,我直接把手机举到她眼前:"您看这法律规定收钱犯法?"
那场面简直了——HR脸唰地绿了,扑上来想抢我手机,我反手就拨通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开着免提说:"您好我要实名举报XX公司违法收费!"
四、结果比预想还解气
本来以为能把钱要回来就烧高香,没想到劳动局直接给公司开了五万罚单。老板连夜打电话求和解,除了两万签字费原路退回,还多塞了三千块封口费。更戏剧的是,那个收钱的HR隔周就被调去管仓库了,现在每次在电梯碰到我,眼神躲得跟耗子似的。
这回真吃一堑长一智,关键时候有三招保命:
- 手机录音随时准备着,对方说错一句话就能翻盘
- 劳动局电话设成快捷拨号,比110还管用
- 遇到要钱直接甩法条,比吵架好使一百倍
唠叨句大实话:现在某些公司套路比缅北诈骗还花,咱打工人得多长八百个心眼子。下回再碰上这种恶心事,别怂,直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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