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我去敦煌跑100公里越野赛,跑到72公里的时候脚崴了,膝盖外侧磨出的血泡粘在速干裤上,一迈步就钻心的疼,我坐在补给站的小马扎上,看着戈壁滩上慢慢沉下去的落日,把退赛短信编辑了一遍又一遍,就差按发送键,陪我去的朋友没劝我,只是递了瓶冰可乐,给我放了段斯科特·尤雷克的访谈,视频里那个留着棕色长发、笑起来眼角有皱纹的男人说:“我跑恶水超马的时候,好几次都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但我从来不想‘我要跑完217公里’,我只想‘我要跑到前面那个路牌’,跑到了,再想下一个。” 那天我最后还是没退赛,拄着登山杖一瘸一拐地挪了28公里,冲线的时候计时器显示15小时42分,我抱着志愿者哭的满脸都是盐粒,那时候我突然懂了,为什么全世界那么多跑者把斯科特当成精神图腾——他不是什么天生的神,他只是比我们更懂怎么和“想放弃的自己”相处。
从被校队淘汰的“哮喘病小孩”,到跑遍北美超马的“素食飞人”
斯科特·尤雷克的人生开局,和“体育天才”四个字完全不沾边,他从小患有严重的过敏性哮喘,上体育课跑个100米都要停下来喘5分钟,高中的时候他兴冲冲去报田径校队,教练捏了捏他细胳膊细腿,直接把报名表扔了回去:“你这种身体条件,连校队的后勤都不够格。” 那时候同学都嘲笑他,给他起外号叫“喘不过气的斯科特”,他憋着一股劲,每天晚上等爸妈睡了就偷偷出门跑步,从最开始走跑结合1公里,到能连续跑3公里、5公里,跑了整整3年,哮喘居然慢慢好转了,后来他尝试长距离跑,20岁那年第一次参加50公里越野赛,就拿了亚军,把当年淘汰他的教练惊的下巴都掉了。 更有意思的是他的素食选择,斯科特从20岁开始完全素食,连鸡蛋牛奶都不碰,当时整个体育圈都在质疑他:“长距离跑消耗这么大,不吃肉怎么补充能量?”斯科特用成绩打了所有人的脸:他拿过7次西部100英里耐力赛冠军,3次恶水超马冠军,大大小小的超马冠军拿了几十个,成绩比所有吃肉的对手都好。 我之前认识一个跑了10年全马的老大哥,以前顿顿要吃2斤酱牛肉,说“不吃肉跑不动”,结果去年体检查出尿酸600多,医生明令禁止他再吃高嘌呤食物,他没办法只能尝试素食,一开始总觉得浑身发软,跑两公里就累,后来按照斯科特公开的食谱调整,多吃豆类、全谷物和牛油果,过了半年再跑全马,居然比之前的最好成绩还快了12分钟,他现在逢人就说:“以前我觉得运动员必须吃肉,那都是偏见,斯科特说的对,你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自己的身体需要什么。” 我一直很认同斯科特的一个观点:“所谓的‘天赋论’,本质上是懒人的借口。”很多人觉得自己运动细胞差,天生不适合体育,其实你只是不愿意花时间慢慢试而已,我之前教我妈跑步,她总说“我腿短,跑不动”,我就让她每天吃完饭下楼走20分钟,走了两个月,她自己就开始尝试跑,现在每天能跑3公里,上周还报了小区的迷你马拉松,拿了个老年组第二名,高兴的给我发了好几个语音,你看,哪有什么天生不适合,不过是你愿不愿意开始而已。
恶水超马3次夺冠:坚持从来不是硬扛,是懂得和自己妥协
斯科特职业生涯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3次拿下恶水超马的冠军,恶水超马被称为“全世界最残酷的跑步比赛”,起点在死亡谷的恶水盆地,海拔-86米,终点在惠特尼山的山脚,全程217公里,比赛的时候温度最高能到49度,脚踩在柏油路上,鞋底都能融化。 2005年那次比赛,斯科特跑到160公里的时候,鞋里全是血,脱下来一看,10个脚指甲已经掉了7个,脚踝也肿的像个馒头,随行的医生拽着他不让他继续跑:“你再跑下去,伤口感染会得败血症,要命的。”斯科特没硬扛,他坐在补给站的冰桶旁边,把脚泡在冰水里20分钟,吃了半块牛油果和一小碗糙米饭,和医生说:“我不跑快,我就慢慢走,走到实在走不动了就退。” 那天他没有给自己设“跑完217公里”的大目标,只给自己设了无数个小目标:先走到前面3公里的那个路牌,走到了就歇5分钟;再走到前面的那棵仙人掌旁边,走到了就喝一口冰水,就这么一点点磨,他最后居然第一个冲过了终点,比第二名快了整整3小时20分钟,冲线的时候他连站都站不稳,倒在志愿者怀里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是吃一块我妈妈做的苹果派。” 我自己跑敦煌100公里的时候,对这个感受特别深,当时我脚崴了之后,一走路就疼,要是硬撑着跑,说不定真的会把脚搞残,我就学斯科特的方法,给自己设小目标:先走到前面100米的那个电线杆,走到了就歇1分钟;再走到前面的那个土堆,走到了就吃一口能量胶,就这么数着步子走,原本觉得遥不可及的28公里,居然真的被我挪完了。 现在网上很多人鼓吹“自律就是要对自己狠”,什么“跑步不能停,停了就前功尽弃”“健身疼到哭也要练完”,我觉得这些都是毒鸡汤,斯科特自己在《奔跑的禅意》里写过:“我从来不会逼自己硬扛,累了就走,疼了就歇,歇够了再出发,坚持的意义是走到终点,不是比谁走的更惨。”我见过很多新手一开始跑步,就逼着自己每天跑5公里,结果跑了一周就把膝盖伤了,之后再也不敢动,反而得不偿失,体育本来就是让你更健康的,你非要和自己的身体对抗,那不是自律,是蠢。
1900公里阿帕契小径:体育的终极意义,从来不是赢过别人
2007年之后,斯科特就很少参加竞技类的比赛了,他开始去跑那些没有奖金、没有排名的长距离小径,最出名的一次是他跑阿帕契小径,全程1900多公里,穿越美国3个州,他用了46天8小时7分钟,打破了当时的纪录。 但斯科特后来在访谈里说,那次跑小径,他最开始根本没想过破纪录,他跑到第12天的时候,遇到一个退伍老兵,老兵的腿里还有弹片,一瘸一拐的走的很慢,两个人一起走了3天,老兵说他走这条小径,是为了纪念在阿富汗战死的战友,战友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走一遍阿帕契小径,现在他替战友完成这个愿望,斯科特说那时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跑了这么多年步,以前总想着要赢过所有人,要拿冠军,要破纪录,但其实跑步最有意义的部分,根本不是这些。 我今年春天在北京奥森跑步的时候,遇到过一个68岁的阿姨,她是乳腺癌康复者,每天都来奥森跑3公里,已经跑了8年,她随身带个小本子,每一页都写着当天跑步遇到的小事:“今天玉兰花谢了,落了一地的花瓣”“今天遇到一只三花小猫,蹭了我的腿要吃的”“今天遇到个小伙子没带补给,我给了他一个荠菜包子,他说特别好吃”——那个小伙子就是我,那天我跑的急忘了带能量胶,阿姨塞给我的包子,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阿姨说她跑步从来不为了参加比赛,也不追求配速,“我就是想多活几年,看着我孙女上大学,结婚生子”,那时候我突然就懂了斯科特说的话:体育的终极意义,从来不是赢过别人,是让你更好的爱自己,更好的感受这个世界,现在很多人把体育当成了攀比的工具:跑5公里要比配速,健身要比肌肉量,连打个羽毛球都要比谁赢的次数多,比来比去,反而忘了自己当初运动是为了开心,你配速4分又怎么样?你肌肉量再高又怎么样?如果你运动的时候不开心,那这些东西一点意义都没有。
你不必成为斯科特,但可以成为更好的自己
经常有刚跑步的新手给我留言:“我跑5公里要1小时,是不是太菜了?”“我这辈子能不能像斯科特一样跑超马啊?”我每次都和他们说:“你不需要成为斯科特,你只要成为更好的自己就够了。” 我之前有个同事,身高1米75,体重200斤,去年体检查出来高血压、高血脂,医生说他再不运动,再过几年就要得糖尿病,他一开始也觉得自己肯定坚持不下来,我就给他出主意,让他每天下班提前两站下车,走回家,也就20分钟的路,不用跑,慢慢走就行,他就这么走了一个月,慢慢的能走3公里,后来开始尝试跑,一开始跑100米就喘的不行,现在半年过去了,他已经能跑5公里,体重减了40斤,血压也回到了正常水平,他说他现在陪儿子去爬香山,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儿子抱着他的脖子说“爸爸是超人”,他觉得特别值,他从来没说过要跑马拉松,要拿冠军,他运动的目标就是能陪着儿子长大,能健健康康的过日子,这就够了。 斯科特自己也说过:“我最骄傲的不是拿了多少冠军,是我影响了几十万人开始跑步,哪怕他们每天只跑1公里。”体育从来不是少数人的游戏,是每个人都能参与的生活方式,你不需要去跑217公里的恶水超马,不需要去破什么纪录,你每天下班多走10分钟路,周末去公园打半小时羽毛球,甚至平时在家做10个深蹲,都是体育,不要被那些“专业标准”绑架,你运动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我去年敦煌完赛之后,托朋友买了一本斯科特的签名版《奔跑的禅意》,扉页上他写了一句话:“跑慢一点,跑久一点。”现在这句话贴在我书桌的墙上,每次我工作遇到瓶颈,或者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看看这句话,想想斯科特跑恶水超马的时候,一步一步挪向终点的样子,想想我自己在戈壁滩上数着电线杆走路的样子,就觉得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 我们这一辈子,其实就是一场超长的马拉松,不需要比谁跑的快,不需要比谁拿的奖多,你只要能按照自己的节奏,一步一步往前走,累了就歇,歇够了再走,能平平安安走到终点,就是最大的胜利,斯科特的故事之所以动人,从来不是因为他是天才,而是因为他告诉我们:哪怕你开局一手烂牌,只要你愿意慢慢走,总能走到你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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