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收拾老家的旧衣柜,我翻出来一件洗得领口发毛、印着33号的明黄色步行者球衣,胸口的“GRANGER”字样已经被磨得发虚,我盯着这件衣服愣了好久,想起2012年高二的那个冬天,我攒了整整两个月的早饭钱,才在学校门口的体育用品店把它抱回家,那天我穿着它在晚自习的教室里晃了三圈,连后排从来不看球的女生都知道,我最喜欢的球员叫丹尼·格兰杰。
后来我给身边00后的球迷提这个名字,大部分人都一脸茫然:谁啊?比保罗·乔治还早的步行者老大?拿过总冠军吗?进过最佳阵容一阵吗?每次遇到这种问题我都不知道怎么解释,就像你很难和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说清楚,这个没有拿过任何重量级荣誉、职业生涯满打满算只打了10年的球员,为什么会成为我们这代90后球迷心里,永远拔不掉的那根刺。
从边缘新秀到印城新王,他是雷吉·米勒之后最硬的步行者脊梁
很多人不知道,格兰杰根本不是什么天选之子,他高中的时候甚至连NCAA一级联盟的offer都没拿到,先去了专科学校打了两年球,才靠着场均24分的表现转学到新墨西哥大学,2005年参加选秀的时候,他已经22岁了,在一众18、19岁的天才新人里像个“大龄留级生”,直到首轮17顺位才被步行者捡走。
刚进联盟的头两年,他的日子一点都不好过,那支步行者还处在奥本山宫殿事件的余震里,核心小奥尼尔伤病不断,球队成绩一落千丈,格兰杰作为新人,每场要干最脏最累的活:防对方的头号得分手,抢前场篮板,投没人愿意接的压哨球,输球了还要背锅,我后来看他的采访,他说刚进队的第一年,每天早上6点就到球馆练三分,训练结束还要加练一小时力量,印第安纳的冬天零下二十多度,他经常练到浑身出汗走出门,头发上的汗滴直接冻成冰碴。
他的努力很快就有了回报,2008-09赛季,25岁的格兰杰场均拿到25.8分5.1篮板2.7助攻,顺利入选全明星,成了雷吉·米勒退役之后,步行者第一个全明星球员,印象最深的是那个赛季对阵湖人的比赛,他和科比对位的时候发生冲突,两个人对着喷垃圾话,科比拍着他的脸说“小子你还嫩点”,结果格兰杰转头就砍了32分,最后带队赢了湖人,赛后采访的时候他对着镜头怼:“我不管对面是谁,在印城的主场,没有人能随便撒野。”那场比赛我是在学校食堂看的,我端着刚打的卤面站在电视跟前,看着他对着科比挥拳庆祝,激动得手一抖,饭卡直接掉进了面汤里。
那几年的步行者,真的是格兰杰一个人扛起来的,球队没有明星后卫,没有靠谱的内线轮换,他带着一群边缘球员硬生生把步行者从东部鱼腩拉到了季后赛行列,印城的主场观众席上,到处都是写着“GRANGER IS OUR KING”的标语,他站在中场罚球的时候,全场几万人一起喊MVP的声音,现在我想起都觉得头皮发麻,那时候我总觉得,他迟早会带着步行者拿总冠军,迟早会把自己的33号球衣挂在康塞科球馆的上空,我甚至连他夺冠的时候我要发的QQ空间说说都写好了。
两次碎膝的天妒英才,他把王座亲手让给了自己带大的小弟
所有人都没想到,命运的转折来得那么快,2012年11月,格兰杰在对阵雄鹿的比赛里左膝半月板撕裂,赛季报销,那年他才29岁,正是一个球员技术、身体、经验都到巅峰的黄金年龄,更让人唏嘘的是,他养伤的那个赛季,他之前一直带着的小弟保罗·乔治突然打了出来,场均拿到17.4分7.6篮板,成了步行者新的核心。
我现在想起那段时间的新闻都觉得难受,格兰杰伤愈归队之后,主动去找教练说,愿意打替补,把首发位置让给乔治,甚至主动要求减少自己的球权,给乔治更多发挥的空间,有一场常规赛步行者最后一攻输给了公牛,乔治因为最后一攻投丢了坐在替补席上捶地板,格兰杰走过去蹲在他跟前,摸着头给他复盘了十分钟,赛后采访的时候他说:“乔治比我更适合当这支球队的领袖,我会帮他拿到他想要的一切。”
那时候网上很多人说格兰杰傻,说他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就这么拱手让人了,换做别的球星早就闹着要交易了,可我知道他不是傻,他是真的爱这支球队,2014年步行者把他交易到76人的时候,他在发布会上没说一句怨言,只说了两句话:“印城永远是我的家,乔治会带着这支球队走得更远。”那天我把那件33号球衣锁进了衣柜,之后再也没穿过,我总觉得,没有格兰杰的步行者,就不是我认识的那支步行者了。
后来他辗转热火、活塞,再也找不回之前的状态,2015年就宣布退役了,退役的时候他才32岁,比现在的库里还小一岁,我看过一个他退役之后的采访,记者问他有没有遗憾,他笑着说:“我唯一的遗憾,就是没穿着步行者的球衣打完职业生涯。”那时候我突然就想起2010年他刚和步行者签完5年6500万的大合同,转头就捐了3000万给印第安纳当地的贫困小学建篮球场,他说“我在这里得到的一切,我都要还给这里”,这么好的人,命运怎么就舍得这么对他啊。
被遗忘的抗詹先驱,他本是最有希望掀翻热火三巨头的人
现在大家提起抗詹的球队,最先想起的都是凯尔特人三巨头,是后来的勇士,很少有人记得,在热火三巨头最鼎盛的那几年,整个东部唯一能和他们掰手腕的,就是格兰杰带的那支步行者,2012年东部半决赛,格兰杰带着步行者和热火打了6场,他场均拿到18分,还有隔扣波什的名场面,有一场比赛他对着詹姆斯喷垃圾话,两个人差点打起来,最后他带队赢了比赛,赛后采访的时候他说“我不觉得热火是什么不可战胜的怪物,他们也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凭什么我们不能赢?”
我至今都觉得,如果2012年格兰杰没有受伤,2013年的东部决赛,步行者肯定能赢热火,那年没有格兰杰的步行者,都和热火打了7场,最后才输了3分,要是有健康的格兰杰在,多一个场均20+的得分点,多一个能防詹姆斯的外线大闸,说不定那年进总决赛的就是步行者,说不定后来的历史都要改写,那年东决第七场我在网吧熬了通宵,最后看着乔治的三分弹框而出的时候,我趴在网吧的桌子上哭了,旁边一起看球的兄弟拍着我的肩膀说“没事明年再来”,可我们都知道,没有格兰杰的步行者,再也没有机会了。
现在的球迷可能很难理解我们那时候的感受,那时候的篮球不是现在的兄弟篮球、家乡篮球,就是一人一城,就是硬刚,就是你越厉害我越要赢你,格兰杰就是那种典型的老派球员,他不会抱团,不会走捷径,哪怕对面是巅峰三巨头,他也敢拿着球往里冲,哪怕头破血流也不认输,这种特质,在现在的联盟里真的太少了。
退役10年再看格兰杰,他的不完美才是我们爱篮球的理由
前阵子我刷到格兰杰的社交媒体视频,他现在在做篮球评论员,还开了自己的青少年篮球训练营,视频里他穿着宽松的运动服,教一群10岁左右的小孩打球,有个小孩举着手问他:“教练,你没拿过总冠军,你会觉得遗憾吗?”他蹲下来摸着小孩的头说:“我在印城当了7年的英雄,有几万球迷为我喊过MVP,我帮助过很多年轻人打出来,我还有爱我的老婆和三个孩子,我觉得我的人生特别圆满,没有任何遗憾。”
那一刻我突然就释怀了,我们这代人喜欢格兰杰,从来不是因为他有多少荣誉,有多少总冠军戒指,而是因为他像极了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没有出生在罗马,没有老天爷赏饭吃的天赋,靠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努力,终于走到了自己想要的高度,哪怕后来被命运打了一闷棍,也不怨天尤人,收拾收拾东西继续过自己的日子,我们喜欢他,其实是喜欢那个愿意为了目标拼尽全力的自己,是喜欢那个哪怕知道可能赢不了,还是要拼到最后一秒的少年心气。
现在我儿子已经5岁了,我上次把那件旧球衣翻出来给他看,他指着上面的名字问我:“爸爸,这个人是谁啊?”我告诉他:“这个叔叔叫丹尼·格兰杰,他当年打球特别硬,遇到比自己厉害的人也不会怕,哪怕受伤了也不会认输,你以后长大了,也要做这样的人。”
我知道可能再过十年,会有更多的人忘记丹尼·格兰杰这个名字,忘记他当年在印城的辉煌,忘记他曾经是整个东部最能打的小前锋,但我会永远记得,我17岁那年,攒了两个月早饭钱买的那件明黄色球衣,记得食堂里掉进卤面里的饭卡,记得网吧里通宵看球流的眼泪,记得那个在球场上永远昂着头,永远不服输的33号。
篮球的意义从来不是只有总冠军,不是只有历史地位,那些没说完的故事,没实现的遗憾,没拿到的奖杯,才是我们热爱它的真正理由,而丹尼·格兰杰,就是我青春里,最闪亮的那道遗憾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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