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下班路过大学城的室外球场,刚好赶上晚风吹过树梢,篮球砸在塑胶地面的“砰砰”声混着男生的喊叫声飘过来,我握着电动车车把的手瞬间就痒了,掉个头就往家骑,捞了扔在玄关积了点灰的篮球就往球场跑,打了一个多小时,汗把T恤全部浸透,走的时候连腿都有点抬不动,但是心里爽得要冒泡,到家跟我媳妇说这件事,她笑着白我:“多大的人了,还跟高中生似的。”我擦着汗想,是啊,多大的人了,怎么就对篮球这么上头?后来想明白了,哪是对篮球上头,是对那股子不需要算计、不需要伪装、只要跑起来跳起来就有快乐的劲儿,揣了快20年的“十分喜欢”,哪能说放就放。
少年时的热爱,是缝在青春里的光
我对篮球的执念,是和发小阿凯一起攒出来的。 高一那年我们俩同班,都住校,学校的旧篮球场就在宿舍楼下,每天下课铃一响,就能看见一群男生抱着球往楼下冲,晚一步就占不到场地,那时候我们俩都没有属于自己的篮球,每天蹭隔壁班同学的球打,打得小心翼翼,生怕把人家球弄坏了要赔,阿凯那时候跟我说,他要攒钱买个斯伯丁的篮球,要橙色的,摸起来软乎乎的那种。 为了这个篮球,他整整三个月没吃早饭,每天早上就啃我带的半块馒头,把妈妈给他的5块钱早饭钱全部存进铁皮盒子里,三个月后他抱着那个崭新的篮球站在我面前的时候,眼睛亮得像装了星星,那天我们逃了最后一节自习课,在球场打到天全黑,球砸在地面的声音,好像比上课铃还好听。 那个篮球后来被我们打了三年,外皮磨得发毛,鼓了两个小包,阿凯还是宝贝得不行,谁坐球他跟谁急,高二那年的班级联赛,我们班打进决赛,阿凯抢篮板的时候踩在别人脚上崴了脚,脚踝肿得像个馒头,我们都劝他下场,他咬着牙说“没事,打完再说”,最后30秒我们还落后1分,他单脚跳着从对手手里把球捅下来,歪歪扭扭传给站在三分线外的我,我闭着眼把球扔出去,哨响的同时球擦着篮筐滚了进去。 我们赢了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冲过来抱在一起,阿凯疼得直咧嘴,还笑着举着那个磨破了皮的篮球喊,那天我们把他架到校门口的烧烤摊,凑了20块钱买了10串烤串、3瓶冰汽水,五毛钱一根的老冰棍啃得浑身发凉,汗顺着额头流进眼睛里,蛰得疼,可是心里的热乎气,快要把整个人都烧起来。 那时候的喜欢多纯粹啊,投进一个三分能开心三天,暗恋的女生站在场边看一眼,跑起来都能带风,我们在橡胶地上摔得胳膊腿都是伤,从来没觉得疼,爬起来拍一拍灰接着跑;夏天的太阳把篮球晒得发烫,我们抱着球跑的时候,好像把整个青春的热度都攥在了手里。
别再说“没时间”,不够喜欢才会找借口
毕业之后我和阿凯留在了同一个城市,他做了程序员,我做了体育编辑,刚工作那两年,我们还经常约着打球,后来他越来越忙,996是常态,有时候甚至要在公司打地铺,约他打球十次有九次被拒绝,说“没时间,要改需求”。 再见他的时候是去年春天,他穿着宽松的卫衣,整个人胖了一圈,我差点没认出来,他说刚做完体检,脂肪肝、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毛病找上来一堆,前几天加班的时候直接晕在了公司,住了三天院,医生说再不动动,不到40岁身体就要垮。 那天我们拽着他去了球场,他跑了五分钟就蹲在边上吐,脸白得像纸,我们都笑他虚,他也不恼,扶着膝盖喘了半天说“以后真的要常来”,我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从那之后,他每周三周五的晚上7点到9点,雷打不动出现在球场,哪怕要加班也提前把工作做完,实在做不完就打完球回家再补,哪怕只能来投半个小时篮也愿意来。 半年过去,他瘦了20斤,上次去体检,各项指标全部回到了正常范围,他抱着球站在球场上跟我炫耀:“你看,我说我能捡回来吧。” 我太懂那种“没时间”的心态了,去年我接了一个大型赛事的报道项目,连续两个月加班到十一二点,每天下班只想瘫在沙发上刷短视频,一刷就到凌晨一点,第二天起来浑身疼,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有次跟客户吵完架,我下班没回家,抱着球去了家附近的夜场球场,就自己一个人投,投到胳膊酸,投到汗把眼睛糊住,之前所有的委屈、烦躁、压力,跟着汗一起流走了,那天我到家躺到床上就睡着了,连梦都没做,第二天起来神清气爽,之前觉得过不去的坎,好像也没那么难了。 我后来总跟身边的朋友说,别再说自己没时间运动了,你每天刷短视频的时间有没有两个小时?蹲在厕所玩手机的时间有没有半小时?凑一凑,总能挤出一个小时的时间留给自己喜欢的运动,那些“没时间”的托词,说到底还是不够喜欢而已,真的刻在骨子里的热爱,哪怕只有十分钟,你都愿意下楼投两个篮,成年人的世界当然有很多身不由己,但这份喜欢,永远是你给自己留的退路,只要你愿意跨出门那一步,就已经赢了。
普通人的热爱,从来不需要“有用”
我们常去的那个球场,有一群固定的球友,大家来自各行各业,凑到一起就只有一个身份:打球的。 42岁的张哥是开网约车的,每天下午3点到4点是他固定的打球时间,他说开一上午车,腰也疼脖子也僵,坐久了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打一个小时球,出一身汗,下午跑单都精神,上个月他拉了个小伙子,后背印着科比的24号球衣,两个人聊了一路篮球,最后张哥直接免了人家15块的车费,说“遇到同好就是缘分,这单算我的”,后来小伙子还经常来球场跟我们一起打球,现在俩人处得跟亲兄弟似的。 还有62岁的王叔,退休前是机床厂的工人,年轻时候是厂队的得分后卫,现在每天早上7点准时到球场投半小时三分,命中率比我们这些年轻人还高,他总说自己这辈子没什么大出息,没当上领导没赚到大钱,唯独打球这件事,坚持了45年:“我17岁第一次摸篮球,现在62了,还能投三分,就这一点,我比好多人都强。”每次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骄傲都藏不住,他每次来都带着自己泡的菊花茶,给我们每个人都分一杯,说“年轻人别总喝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我们打累了就围着他听他讲年轻时候的故事,那时候没有塑胶地,冬天雪扫干净了就打,手冻得通红也愿意玩,那种纯粹的喜欢,每次听都觉得特别打动人。 之前总有人问我,你打球打了这么多年,也没打出什么名堂,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赚奖金,有啥用?我以前还会辩解,说打球能锻炼身体,能交朋友,现在我都直接说,没用,但是我开心,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事都要讲性价比讲回报的,你追个剧刷个短视频能有什么用?买个奢侈品包能有什么用?但是你开心啊。 这份喜欢能让你在被工作折磨得半死的时候有个盼头,能让你在一地鸡毛的生活里抽离出来做一个小时纯粹的自己,能让你认识一堆不用讲身份地位、凑到一起就只聊篮球的朋友,这就够了,这就是这份喜欢最大的意义,普通人的热爱,从来不需要什么高光时刻,你站在球场上的那一刻,风拂过你耳边的那一刻,球投进篮筐的那一刻,所有的快乐都是真的,这就足够了。
十分喜欢,是一辈子的铠甲
去年我们几个球友凑了个队,参加本市的市民杯业余篮球赛,队里五个人,有程序员阿凯,有网约车司机张哥,有开小卖部的李哥,有当老师的小周,还有我,我们凑了两千块钱买队服,印上我们自己想的队名“老男孩”,赛前每天下班练两个小时,练到浑身是汗也不觉得累。 可惜我们第一轮就碰上了平均年龄比我们小十岁的大学生队,最后输了12分,下场的时候我们都累得瘫在地上,但是没人不高兴,大家勾着肩去吃烧烤,喝冰啤酒,说明年再来,那天阿凯喝多了,抱着他那个磨破皮的旧篮球哭,说“我以为我30岁就再也打不动球了,没想到我还能跟你们一起打比赛”。 我特别懂他的感受,以前我总觉得,30岁是个很可怕的年纪,要养家要糊口,要成熟要稳重,再也不能像十几岁的时候那样,抱着球没心没肺地跑,可是真的到了30岁才发现,只要那份喜欢还在,你永远都是那个抱着球冲向球场的少年。 前几天我带我10岁的外甥去打球,他之前总在家抱着平板玩游戏,那天跟我打了一下午球,浑身是汗,回家跟他妈妈说以后要当篮球运动员,现在每周都缠着我带他去打球,看着他跑起来的样子,我就想起我小时候跟在我舅舅屁股后面打球的样子,这份喜欢,其实是能传递的,它不需要你有多高的天赋,不需要你花多少钱,只要你愿意迈开腿走出去,就能获得最纯粹的快乐。 前几天刷到一个视频,一个80岁的老爷爷,穿着詹姆斯的23号球衣,在球场上慢悠悠地投三分,投进了之后还对着镜头比了个耶,配文是“打了60年篮球,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就是爱上打球”,我看完特别感慨,其实我们普通人的一生,能有一件坚持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喜欢的事,真的特别幸运,它是你生活里的糖,是永远不会背叛你的铠甲,你15岁的时候它能陪你度过枯燥的学生时代,30岁的时候它能帮你扛过生活的压力,60岁的时候它还能陪着你,让你每天都有个盼头。 我今年32岁,膝盖已经有点不好了,跳得没有以前高,跑得没有以前快,投三分也经常三不沾,但是只要我听见篮球砸在地面的“砰砰”声,我还是会忍不住想跑过去,想摸一摸那个磨得发烫的球面,想再投一次篮,再跑一次快攻。 毕竟啊,那份揣了快20年的“十分喜欢”,就是我这辈子,能随时抱着球冲向球场的最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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