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我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的外场打野球,下午三点的太阳把塑胶场地晒得暖融融的,场边坐了个穿洗得发白的活塞1号球衣的大叔,回力球鞋鞋边沾了点机油,背个磨得起毛的军绿色挎包,安安静静坐了三波才轮到他上场,一上场他也不抢球,就跟着队友来回跑,对面三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轮流突他,愣是一个都没突进去,末了他还连跑了三个快攻,把小伙子们跑得直喘粗气,休息的时候我递了瓶水给他,指了指他球衣上的名字问:“叔,你也喜欢普林斯啊?” 大叔抹了把汗笑:“那可不,04年我读大二,跟宿舍三个哥们攒了三个月生活费买了个21寸的二手彩电,半夜爬起来看总决赛,湖人F4那么牛的阵容,愣是被活塞干翻了,我当时就觉得这个瘦高个太厉害,看着不声不响的,把科比防得连筐都找不到。”他扯了扯身上的球衣:“这衣服还是当年我攒了半个月伙食费买的,穿了快20年了,破了补了好几次,舍不得扔。” 那天我们聊了快一个小时,从普林斯的追身大帽聊到活塞五虎的铁血防守,到最后大叔拎着挎包走的时候还跟我说:“现在的年轻人打球都喜欢学欧文、学库里,花里胡哨的动作一大堆,没人愿意学普林斯了,可打球啊,跟过日子一样,靠谱才是最重要的。”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很多人记住普林斯,从来不是因为他是多么耀眼的巨星,而是他身上藏着我们普通人最想拥有的特质:踏实、坚韧、永远靠谱,永远把团队的赢放在自己的前面。
被低估的“小王子”:从边缘新人到总冠军拼图
很多年轻球迷可能对普林斯的印象不深,甚至不知道“小王子”这个绰号的由来:他的全名是泰肖恩·普林斯(Tayshaun Prince),姓氏Prince直译就是王子,加上他2米06的身高瘦而挺拔,打球动作舒展不张扬,球迷就给了他“小王子”的称号。 2002年选秀大会,普林斯在首轮第23顺位才被活塞选中,在当时的活塞队里,已经有了比卢普斯、汉密尔顿、本·华莱士三个核心,没人觉得这个瘦得像竹竿的新秀能翻出什么浪花,他的新秀赛季前半段场均只能上场10分钟,连轮换边缘都摸不到,一直到季后赛对阵魔术的系列赛,当时麦迪带领的魔术3-1拿到赛点,已经一只脚迈进了第二轮,时任活塞主教练卡莱尔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普林斯派上去主防麦迪。 就是这个临时的调整,直接改写了整个系列赛的走向:后面三场比赛,麦迪在普林斯的缠绕下,场均只能拿到18分,命中率不到35%,活塞连扳三场完成逆转,我至今还记得那个系列赛的最后一场,麦迪最后一攻想突普林斯,连续变向了三次都没甩开,最后勉强出手投了个三不沾,普林斯拿到篮板头也不回地往前跑,连个庆祝的表情都没有。 从那之后普林斯就坐稳了活塞的首发小前锋位置,第二年拉希德·华莱士加盟,活塞五虎正式成型,之后的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了:2004年总决赛,面对拥有科比、奥尼尔、马龙、佩顿的湖人F4,没人觉得活塞能赢,甚至有媒体预测湖人4-0横扫夺冠,可整个系列赛打下来,普林斯把科比防得命中率只有38.1%,三分命中率更是只有17.4%,第二场比赛科比最后时刻想快攻拿分,被普林斯从身后追过来直接钉板大帽,那个球成了整个系列赛的缩影:不可一世的湖人,在活塞的铁血防守面前,连一点办法都没有。 后来有人问普林斯,防科比的时候紧张吗?他说:“我没想那么多,教练让我防他,我就跟着他跑,他去哪我去哪,他跳我就跳,就这么简单。”这句话说起来轻松,可只有打过球的人才知道,要跟着一个NBA顶级得分手跑满48分钟,需要多大的体能和专注力,我那个时候读高中,打班级赛的时候防班里最能打的同学,跑了半场就喘得话都说不出来,那个时候才明白,普林斯的“能防”,从来不是靠天赋,是靠不知疲倦的奔跑,靠一场又一场磨出来的韧性。 我前几年在互联网公司做项目的时候,组里有个老周,不是技术最好的,也不是最会在领导面前表现的,但是每次项目出问题,第一个站出来解决的永远是他,加班到凌晨的永远是他,需要跨部门对接没人愿意去的活,他也一声不吭接下来,后来项目上线成功,领导给大家发奖金,功劳全给了几个核心的技术骨干,老周也没说啥,还是每天安安静静干活,我们私下都叫他“组里的普林斯”,他听了还笑,说自己看过普林斯打球,“人家拿总冠军都不抢风头,我这点活算啥”。 你看,不管是球场还是职场,普林斯这样的人永远是团队里最珍贵的存在:他们不抢功,不抱怨,你平时可能注意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只要他在,你就永远放心。
你可能忘了,普林斯才是“3D球员”的初代模板
最近几年大家都在说“3D球员”,意思是能投三分、能防守的角色球员,是现在NBA争冠球队的标配,可很多人不知道,早在20年前,普林斯就已经把“3D”做到了极致,甚至比现在的大多数3D球员还要优秀。 他的臂展有2米18,比同身高的球员足足长了10厘米,横移速度快,预判准,能从1号位防到4号位,除了防科比、麦迪这样的外线得分手,遇到诺维茨基、加内特这样的内线球员,他也能顶上去防几个回合,职业生涯4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二阵,是那个年代所有外线球星都不想碰到的防守者。 更难得的是,他的进攻也一点不拖后腿:职业生涯三分命中率36.7%,底角三分命中率常年稳定在40%以上,无球跑位的能力和汉密尔顿不相上下,两个人在场上来回跑,能把对面的防线直接跑崩,他不占球权,整个职业生涯场均出手只有10次,但是只要球队需要他得分,他也能站出来:05年季后赛对阵热火,他场均能拿到20分,抢七大战更是拿到了29分,是活塞晋级总决赛的最大功臣之一。 更恐怖的是他的出勤率:职业生涯前7个赛季,他一共只缺席了6场比赛,是联盟有名的铁人,有一场比赛他脚踝扭伤了,队医让他休息,他缠了两层绷带就上场了,打了42分钟,拿到18分7个篮板,赛后脱下袜子,整个脚踝都肿得像馒头。 我之前看到有人说,普林斯要是放到现在的联盟,最少能拿年薪3000万的合同,我一点都不意外,现在的3D球员,很多只要能投进空位三分、能跟上对位球员就算合格,普林斯这样能防核心、能无球跑位、还能偶尔持球攻的球员,放到哪个争冠球队都是香饽饽。 可普林斯那个年代,根本没有“3D球员”这个概念,大家也不觉得干这些活有多了不起,他职业生涯从来没进过全明星,甚至连活塞的核心都算不上,所有人提到活塞五虎,第一个想到的都是比卢普斯或者本·华莱士,很少有人第一个提普林斯,可他从来没在意过这些,接受采访的时候永远说“球队赢球最重要,我得多少分无所谓”。 现在的球迷总喜欢讨论球员的历史地位,比谁的冠军多,比谁的合同大,比谁的粉丝多,可我总觉得,普林斯这样的球员,才是篮球这项运动最该被记住的人,篮球从来不是一个人的运动,那些愿意放下个人数据,去干脏活累活,去为队友做嫁衣的人,才是一支球队能赢球的基础,就像我们平时打野球,最受欢迎的永远不是球技最好的那个,是愿意跑位、愿意传球、愿意防守、赢了不炫耀输了不甩锅的那个,普林斯就是这样的人。
当我们怀念普林斯,我们到底在怀念什么?
去年我特意找了2004年总决赛的录像出来看,弹幕里很多年轻球迷说“这比赛节奏太慢了,一点都不好看”“全场得80多分,现在的球队一节就能拿到”,可我看着看着就红了眼,我看到普林斯跟着科比跑了一整场,汗把球衣整个都浸湿了,跑到最后腿都有点打晃,可是科比一拿球,他还是第一时间贴上去;我看到他抢下篮板之后第一时间传给比卢普斯,自己闷头往前跑,底角接到传球就出手,进了也不庆祝,转头就往回跑防守;我看到最后夺冠的时候,队友都在抱着奖杯庆祝,他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嘴角只有一点点笑意,好像只是完成了一件普通的工作。 我突然明白,我们这些老球迷怀念普林斯,怀念活塞五虎,其实根本不是怀念那支球队,而是怀念那个时候的篮球:没有那么多的巨星抱团,没有那么多的三分浪投,没有那么多的流量和人设,每一场比赛都拼到肉疼,每一个球员都知道自己的定位,大家为了赢球可以牺牲一切。 普林斯职业生涯挣了超过1亿美元的薪水,拿过总冠军,拿过奥运金牌,但是你很少在热搜上看到他,退役之后他就去活塞做了副总裁,安安静静做自己的工作,很少接受采访,也不出来蹭流量,前两年他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打球的时候就不想当明星,我只想做一个对球队有用的人,现在也是一样。” 上周我又去天河体育中心打球,又碰到了那个穿普林斯球衣的大叔,他这次带了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穿了件崭新的活塞1号球衣,是他刚高考完的儿子,休息的时候大叔跟我说,他跟儿子说好了,等录取通知书下来,就带儿子去底特律看活塞的比赛,“我跟我儿子说,打球别学那些花里胡哨的,先学会防守,学会跑位,学会给队友传球,做人也一样,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再想别的。” 我看着那个小伙子穿着普林斯的球衣在场上跑,阳光洒在他身上,突然觉得普林斯的故事从来没有结束,他可能不是NBA历史上最耀眼的球星,也没有那么多的粉丝和流量,但是他在很多普通球迷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哪怕你不是天赋最好的,哪怕你不是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个,只要你够踏实、够努力、够靠谱,你也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总冠军”,也能成为别人的光。 现在我打野球的时候,偶尔也会穿普林斯的球衣,碰到有人问我这是谁,我都会跟他们讲一遍“小王子”的故事,讲那支铁血的活塞队,讲篮球最本真的样子,我总觉得,不管篮球怎么发展,不管时代怎么变,普林斯身上的那种特质永远不会过时:不张扬、不抱怨、靠谱、坚韧,永远把团队放在第一位,永远朝着目标闷头跑,这样的人,不管在球场上还是生活里,永远都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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