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聊聊这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我以前搞过不少这种案子,手头上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就是围绕那个钱的多少,怎么判的。
我第一次接触这种案子
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接触这种案子是好几年前了。当时一个私企的高管,收了供应商十几万的好处费,说是帮着搞定合同。老板发现后直接报警了,这高管一下子就懵了。当时我们接手的时候,钱数已经明确了,十几万。家属最担心的就是能判多久,能不能缓刑。
这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跟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有点像,但量刑标准还是有区别的。主要看的是数额,还有情节。
数额的划分,我是怎么理解的?
刑法对这个数额有几个档位。我一般是这么给家属解释的,比较通俗:
- 数额较大: 这个一般就是三万块钱以上,不满二十万的。像我前面说的那个案子,十几万就在这个档位里。
- 数额巨大: 这是二十万以上,不满一百万的。到这个级别,判得就重了,想缓刑就难了。
- 数额特别巨大: 这个就是一百万以上的。到这个程度,基本就是大案了。
那十几万那个案子,我们当时分析,数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情节的问题,非常重要。
实践中的“情节”是怎么影响量刑的?
光看钱数是不够的,还要看他收钱的时候有没有利用职权,有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及案发后的表现。这是我实战中总结出来的重点。
1. 是否主动退赃或认罪认罚:
那个高管的案子,他虽然开始狡辩,但很快就认罪了,而且钱全部退还给公司了。这一点对争取从轻处罚非常关键。如果你能把钱退回去,哪怕是借钱退的,也能显示出悔罪态度。
2. 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如果受贿行为导致公司遭受了很大的损失,比如合同价格高了,产品质量差了,那量刑肯定会往上走。如果只是收了钱,但合同本身对公司影响不大,那可以作为有利的情节去辩护。
3. 犯罪次数和持续时间:
是偶尔一次收钱,还是长期、多次的受贿行为,这差别也很大。多次受贿,会被认为主观恶性比较大。
实际判罚的案例对比
我手里有两个相似的案子,都是十万多块钱,但结果完全不一样。
案例A: 那个高管,收了十二万。但是他主动投案自首了,钱也全退了。公司没有明显的直接经济损失。我们最终争取到的是一年半,缓刑两年。他不用进去。
案例B: 另外一个采购经理,收了十六万。他被抓后死不承认,钱也花光了没法退。虽然数额也是较大,但他态度很差,最终法院判了两年零六个月,实刑。虽然只差几万块钱,但因为态度和退赃问题,结果天差地别。
大家要知道,涉及到金额怎么判,不是简单地套公式。比如数额在二十万这个边缘的,如果你有自首、立功、退赃这些情节,很可能就从“数额巨大”降到“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以下了。反之,如果情节恶劣,哪怕是“数额较大”,也可能判满三年甚至更高。
我的总结和建议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实践中非常注重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和弥补损失的能力。这是我处理这类案子最核心的经验。只要金额不是特别巨大,通过积极退赃、取得公司谅解,争取缓刑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家属第一时间介入,尽快把钱退回去,比什么都重要。
三万到二十万这个区间,如果情节不严重,努力一下,多数情况下能争取缓刑。如果过了二十万,那就需要更多的有利情节,才能避免实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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