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起穆托姆博,可能现在的年轻球迷只记得他那根摇晃的手指,但对我这种看球二十多年的老骨头来说,这个名字代表的是篮下的一座肉山。前阵子整理旧杂志,翻到一张他披着老鹰队球衣的照片,思绪一下子就被拽回了那个肉搏的年代。
从格列佛到大山
我一直觉得穆大叔的职业生涯挺玄幻的。他最开始根本不爱篮球,他想当医生,结果因为长得太高,被教练硬生生拉进了篮球队。我查过他的资料,这哥们儿光是全名就有二十多个字母,一般解说员念完他名字,比赛估计都打半节了。他进NBA的时候已经25岁了,在现在的选秀里这就是“高龄新人”,可人家硬是靠着一身蛮力和脑子,在内线硬抗了18年。
防守就是他的命根子
四次DPOY(最佳防守球员),这个成就放眼整个NBA历史也没几个人能摸到边。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是,他从来不玩那种花里胡哨的进攻。他的打法特别纯粹:只要你敢进我的地盘,我就得让你灰溜溜地走。我看过他当年的比赛录像,只要他往三秒区一站,对手冲进去的时候眼神里都带着犹豫。他那个盖帽后的摇手指动作,搁现在估计场场得吃技术犯规,但在那时候,那就是防守霸主的标志。虽然联盟后来不让他对着球员摇,他索性对着观众摇,这种骨子里的傲气确实招人稀罕。
老兵不死的荣光
我记忆最深的一次,还是他在火箭队辅助姚明的那几年。那时候他都快四十岁了,满脸褶子,大家都管他叫“非洲大山”。姚明受伤那会儿,这个老头儿顶着白发上去跟那些二十出头的小年轻卡位、抢篮板,一场球打下来嗓子哑得像吞了砂纸。记得有次他倒地抢球,半天爬不起来,那是真让人看得心里发酸。他这种职业态度,现在的球员里真没几个能比得上的。他不仅是在打球,他是在用命守那一块篮筐。
场下的穆大叔更让人服气
我更尊敬他,是因为他赚了钱之后没像有些球星那样花天酒地。这大哥把钱都拿回老家盖医院去了。我记得有个报道说,为了在刚果盖那座医院,他自个儿掏了上千万美金,还到处求爷爷告奶奶找赞助。这种人心里装的是大爱,球场上的成就只是他人生里的一部分。他走的时候,我盯着屏幕愣了好久,感觉自己的青春又塌了一个角。致敬,这个永远摇着手指、嗓音沙哑的巨人,他让我们看到了什么叫真正的防守艺术和硬汉本色。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